98.06.19 記錄::聿脩

  今天早上家心把我的筆摔壞了。

  我不知道家心有沒有先跟老師說,不過直到第二節下課我才去跟老師講。老師問家心該怎麼處理,他說要賠我一枝筆,然後老師要家心用原子筆在聯絡簿上寫「我已經賠一枝黃色筆桿、綠色筆套的自動筆給聿脩了。」因為老師擔心他事後反悔,會找我把筆要回去,到時候又會產生一些糾紛。

  為什麼要弄壞我的筆呢?我覺得很奇怪,如果是不小心的,我可以原諒他,但如果是故意的,我會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