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是 2012年 6 月 17日,莫拉克災後第 1036 天,
但願 我們國家早早建立救災的自主模式?
如果,莫拉克新聞網站
發展一本”在地救災的自主模式參考手冊”。
裏面有平日該操練的準備作業要點,
相信這樣的小書,大概既可以募到款吧?
這樣的公民自治參考手冊~~你會買嗎?
100元一本~~你會買幾本?
我會買100本,然後邀請100位鄉親來討論並實踐。
如平日就成立急難自主因應的民間組織,
好與政府在急難時做為對應窗口~~你覺得呢?
做為莫拉克新聞網共同發起人~~~2年前說的話~~~
陳來紅 說道: 2010 年 06 月 14 日 at 09:20:27
舊金山大地震時
紅十字會成為憲法賦與現場指揮權的民間組織
民間組織依法所授權而調動軍警憲與政府和民間組織
得以最快時間依現場需要來調度
阪神大地震時
(見921時 賴青松 用心所著:走過阪神大地震)
神戶市 依賴平日已簽訂的緊急物質配送協定的合作社
渡過物資配送的艱難挑戰
也穩定人心與物價的波動
放手讓民間組織協助做橫向動員
神戶合作社成功的動員了
臨近的合作社支援配送車輛
來配送災民家庭物資
也提供空間安置受災家庭
關鍵時刻 要跳脫部會本位協調 很難
但是讓他們由民間組織調度
其實是創造雙權並進的合作可能
問題是台灣的民間組織才二十年的經驗
要承擔起這重任還需要多多深入研議
公部門的認知與信任民間也需同時並進
需要改革為具體可行的權責授與
權與責的細節 都要明訂 不容含混~~~~~~~取材自”小地方新聞網” 我的去年投書
由村落自主成立”緊急物質配送小組”
公推公信人士擔任
台灣社會有”頭人”文化
原鄉部落有”頭目”文化
授權與協定項目應該很快可以上路吧?
若違反法律自有罰則
公務員就免驚圖利他人
也勿防弊到誤了受災的納稅人的災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