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教育部臺灣閩客語文學獎報名簡章(全文瀏覽)
98年教育部臺灣閩客語文學獎報名辦法:
一、目的: | 為提高社會大眾對多語並存價值的認識,保存臺灣語言文化多樣性,特鼓勵各級學校教師、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大眾參與母語文學創作。 |
二、主辦單位: | 教育部。 |
三、承辦單位: | 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
四、收件期間: | 98年9月2日至98年10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
五、徵選語言別: | 臺灣閩南語、臺灣客家語。 |
六、徵選組別及資格: |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
七、徵選文類: | (一)現代詩:六十行以內。 |
八、獎勵方法: | 各組各類錄取前三名各一名 (一)現代詩: (二)散文: (三)短篇小說: |
九、徵選規定: | (一)徵選限制 (二)應繳交資料 2.電腦光碟一份 (三)收件方式 (四)注意事項 |
十、評審方式: |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委員評審。 (二)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
十一、得獎作品公布與授權 | (一)得獎人名單將於99年1月31日前於教育部網站及本活動部落格公布,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及作品發表。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惟應同意教育部對於參選作品擁有以任何形式重製與出版發行之權利,並得以任何方式加以運用,不再另支報酬。 |
十二、連絡方式 | (一)活動專屬部落格(網址:http://tkbh.blogspot.com/),可下載本簡章相關文件及表格)。 連 絡 人:蔣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