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10年7月27日於「宜蘭市慈航路與雪峰路口」發生A1類事故,提醒本校教職員及家長行經該路口(段),除應遵守標誌標線設置規定外,亦應減速慢行、提高警覺注意來往車輛以維自身安全。

說明:
一、旨揭事故發生於「宜蘭市慈航路與雪峰路口」,主因自小客車(A車)沿雪峰路南往北方向行駛、普通重機(B車)皆由慈航路西往東方向行駛,雙方於上述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初步研判A車違反號誌管制發生交通事故。
二、依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以維用路安全。
三、請本校教職員及家長行經該路口(段),除應遵守標誌標線設置規定外,亦應減速慢行、提高警覺注意來往車輛以維自身安全,請確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5項守則。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四)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五)尊重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