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老師,面對某些情況,是不是很讓人發火?
1.忘了寫功課。2.屢次告誡不聽,還用無辜的眼神看著你。3.衝動的行為……..
昨天的演講是蘇澳榮民醫院的精神科 謝遠達醫生就談到,這是注意力缺陷型孩子的本性。不是他故意不聽、不是他故意搗亂,而是他無法控制。大腦就傳達他要做這些指令、成為天生的“在野黨”﹝為反對而反對﹞…….每個人都有9種不同的氣質趨向,也是因為如此,每個人都不一樣。
[@more@]
對於這樣的情況,他要我們先尊重自己是怎樣的人,先處理好自己,尊重自己才能尊重別人,包括孩子。
今天的研習真受益良多,對於永遠在狀況外的孩子也能以較寬容的心對待之。如果家長發現孩子不太對勁,以下有幾種狀況讓你判斷,這類的孩子黃金治療期是三年級以下,早日幫助他,而不是一再責怪他,更能成就孩子的自信喔!學校有一個孩子,是屬於衝動型的,寫字亂無章法,永遠在格子外。家長以為是過動,但診斷結果是注意力缺陷。自從吃藥之後,字變整齊了,多小的格子都寫得準。謝醫師說自己也是這樣的孩子,他不是也當到醫生了嗎?
美國精神醫學診斷手冊第四版(DSM-Ⅳ)中有關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標準說明如下:
(一) 注意力缺陷型:以下症狀中至少出現六項以上,並持續六個月以上,其嚴重程度到達與個體心智發展不相符合的程度且導致個體適應不良:
1.常常無法注意細節,作功課或其他工作時常粗心大意 。
2.做事或玩耍無法持續專注。
3.好像常常「有聽沒有到」(有聽到,但沒反應)。
4.常常無法照著指示去做,且無法完成功課或家事零工或工作場 所的職責(不是因為不想做,或是聽不懂指 令)
5.做事、活動時常沒有組織條理。
6.常逃避或討厭需要專心去做的事(例如學校功課)。
7.常常搞丟東西(如作業本、鉛筆、課本、工具或玩具)。
8.很容易因外界無關的刺激而分心。
9.常忘記每天該做的事。
(二)過動-衝動型在下列與過動和衝動有關的項目中,至少有四項持續出現六個月以上,其嚴重程度到達與個體心智發展不相符合的程度且導致個體適應不良:
過動:
1. 常常不安的玩弄手和腳,或是在座位上扭動不安。
2. 在教室經常離座,或是在應該坐著的場合坐不住。
3. 在不適當的場合跑來跑去,或爬上爬下(在青少年或成年人是 主觀坐不住的感覺)。
4. 很難安靜的玩遊戲,或從事休閒活動。
5. 一直不停地動、停不下來。
6. 經常說話過多。
衝動:
7. 常在問題未問完時搶答。
8. 在遊戲或全體活動時,很難耐著性子排隊或輪流。
9. 在別人談話或遊戲中常插嘴或打斷別人。
(三)複合型:若在過去六個月(一)和(二)都 符合者。
在鑑定以上三型ADHD時,還必須符合以下要件:
1. 在七歲以前即發生。
2. 這種症狀必須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場合都會發生(如在學校和在家裡)。
3. 必須有明確證據顯示社會、學業、或職業功能存在著臨床重大損害。
4. 不是隨著廣泛性發展障礙、精神分裂症或和其他精神病一起發生;也不是伴隨其他精神障礙,如情緒障礙、焦慮型障礙、解離症或人格障礙等一起發生
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