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生體位不良列冊管理及通知單
101學年新生學齡前預防接種率百分百
101腸病毒宣導計畫
宜蘭縣蘇澳國民小學腸病毒宣導計畫
一、 依據: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四點,配合各級衛生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辦理傳染病防治教育。
二、目的:
1.防範腸病毒疫情擴大流行。
2.協助學童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
三、通報及處理程序:
〈一〉行政
1. 提供教職員工、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以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及衛教宣導。
2. 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及清潔用具〈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肥皂等清潔劑〉。
3. 注意環境衛生及通風。
4. 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峽炎時,應通報教育局及轄區衛生所協助因應措施。
5. 如有一名以上感染時,應會同家長會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二〉級任導師
1.指導學童正確之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進而傳佈教育於學童家長。
2.加強學童時時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期進行清潔工作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
3.時時關心與注意學童之健康及請假情況。
4.發現學童有疑似腸病毒感染案例時,應立即通知護理師及學生家長送醫療院所就診‧為防範學童交互感染擴大流行,應嚴格要求學童立即請假在家休息一至二週。
5.學童若已無症狀出現,要到校上課,請具醫師證明「已無傳染力可到校上課」。
四、停課標準:
〈一〉幼稚園:
1.行政區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列為「腸病毒流行預警紅燈標示區」。
2.非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列為「腸病毒流行預警紅燈標示區」,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峽炎時。
〈二〉國小:
1.行政區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列為「腸病毒流行預警紅燈標示區」。
2.非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列為「腸病毒流行預警紅燈標示區」,為顧及學童生命安全時,如有特殊情形,仍可考慮停課。
五、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標準六、健康服務
標準六、健康服務(18分)
子標準1.教職員工生基本的健康服務(國小8分;國、高中職7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6-1-1預防接種調查及輔導缺點矯治,並有完整記錄。 | |||
| 國小:未完成學齡前預防接種者皆能補接種完成,若未能達成需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0、1、2) | 2 | |
國、高中職:協助衛生單位推動接種防治疫苗。(0、1) |
|
| |
6-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 |||
|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0、0.5、1) | 1 | |
6-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0、1) | 1 | ||
6-1-4學生的健康記錄檔案都以「健康資訊管理系統」作資訊化管理且記錄清楚、完整,並注意隱私性。(0、1) | 1 | ||
6-1-5各項體格缺點學生皆能列冊管理,進行相關衛生教育,並能告知家長,轉介至醫療院所,進行矯治追蹤工作,且有記錄可查,未能進行矯治追蹤工作,能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0、0.5、1、1.5、2) | 1.5 | ||
6-1-6罹患特殊疾病學生能造冊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有記錄可查。 | |||
|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記錄。(0、0.5、1) | 1 |
子標準2.健康服務的提供有助於教職員工之培訓(1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6-2-1學校應指派專人參與學校衛生保健業務之研習活動。(0、1) | 1 |
子標準3.傳染病防治(國小1分;國、高中職2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6-3-1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訂立校園傳染病防治辦法,有明確的實施流程和管理策略,以監控和因應流行病的發生。(國小0、1;國、高中職0、1、2) | 1 | ||
|
|
子標準4.提升健康中心功能(4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6-4-1能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0、1) | 1 | ||
6-4-2護理人員差假期間能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或辦法。(0、1) | 1 | ||
6-4-3定期健康檢查資料於規定內完成上傳,並利用統計結果作為校內衛生政策擬訂之參考。(0、1、2) | 2 |
子標準5.教職員工健康促進(4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6-5-1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0、1、2) | 2 | ||
6-5-2備有社區醫療院所名稱、地址、電話、門診時間表等資料供教職員工參閱。(0、1) | 1 | ||
6-5-3為教職員工提供保健諮詢服務並留存記錄。(0、0.5、1) | 1 |
備註:【實地訪視】「健康資訊管理系統」:1-4及4-3自評分數先以滿分計算,全縣統一於6/15開始線上複檢(考評後)。經查未完成者倒扣20分,若造成初評成績低於70分者,追加複評C組程序。
健康中心設施基準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
本校特殊疾病學童名冊因涉及個資,存查於學校健康管理系統中。
說明:本校對於罹患特殊病之學童皆造冊管理並追蹤,確實掌握學童病情,給予適當之幫助。
體格缺點學生列冊管理
教職員工保健諮詢服務
100年教職員工CPR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