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國華國中學生寒假社區服務實施辦法
一、目的:藉由社區服務,培養學生愛家、愛校與愛社區之生活理念,並進而提升環境保護之意識。
二、實施時間:寒暑假期間,由環保組擇日舉辦之,每個寒假或暑假舉辦二至四個梯次。
【本次寒假實施時間為101年1月19日(四)及101年2月1日(三)兩梯次,均為下午1:30~3:15實施】
三、實施對象:本校一二三年級同學,以曾受記過處分同學為優先。
四、實施方式:1. 於寒暑假前公告週知,鼓勵同學參加(惟之前曾參加本校辦
理之社區服務而無故不到或態度不佳者將不予錄取)。
2. 為增進社區服務效率,每梯次限額二十人以內。
3. 由環保組分組和分配區域,並請學務處同仁協同帶領指導同學整理環境。
五、獎勵方式:1. 參與社區服務同學表現良好者,至多可敘嘉獎兩次,曾受記過同學可以此嘉獎抵銷警告。
2. 每次社區服務非常認真、態度非常良好的同學最高可銷兩次
警告;服務認真、態度良好者可銷一次警告;若態度不佳或服
務不積極、不認真者,將不予銷過(上述表現狀況,由帶隊老
師判斷)。
六、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寒假社區服務報名表
101/1/19(四)
班級 | 座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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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1(三)
班級 | 座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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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班導師提供需要銷過的學生名單,於101年1月4日(星期三)前交給環保組,以利統計。
導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