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P評鑑模式是由史塔佛賓(Dr.Daniel Stufflebeam)所建構,史塔佛賓致力於領導評鑑學門理論的建構過程逾40年,他與其學生所定義、思辨及實踐重要的評鑑理論與方法論,包括:評鑑、後設評鑑、評鑑專業標準等,其傑出學術貢獻亦豐富方案評鑑、人員評鑑、後設評鑑等理論的內涵。
一、CIPP模式可分為四大部分:
(一)背景評鑑(context evaluation)
(二)輸入評鑑(input evaluation)
(三)過程評鑑(process evaluation)
(四)成果評鑑(product evaluation)
取前述四種評鑑英文字首,即成CIPP四字。
二、背景評鑑(context evaluation)
背景評鑑的基本取向在於確認某研究對象的長處及缺點,並提供改進的方向;同時也用在審查各種現有目標及重點是否符合所欲服務對象的需求。背景評鑑的方法包括對研究對象作各種測量,並加以分析,而其目的即在審視所欲評鑑者的地位與環境。
三、輸入評鑑(input evaluation)
輸入評鑑的主要取向在於為一項變革方案指示行動方針,其方式是尋求各種可能的途徑,並嚴加考察。輸入評鑑的全部用意即在幫助委託人在其需求及環境的前提下,考慮各種可能的方案策略,並發展一種適用的計畫。其主要目的即在審度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與財力是否能夠配合。
三、過程評鑑(process evaluation)
過程評鑑基本上是對一個實施中的計畫作連續不斷的查核,其目的之一是在對管理人員及執行人員提供回饋,以了解方案的進度如何,是否依原訂計畫實施,以及是否有效地利用可用的資源。過程評鑑的主要目的在經由一種品質保證的過程,幫助工作人員執行他們的方案;而其主要的功用在獲取回饋,以便幫助工作人員依原計畫執行。如果原計畫有所缺陷,則幫助修正該計畫。過程評鑑的紀錄也是評鑑績效的有用資料,同時此種評鑑在解釋成果評鑑所得的資訊時頗為重要,因為在考慮一個方案為何得出某些結果時,應先了解在執行方案時,真正實施的內容究竟如何。
四、成果評鑑(product evaluation)
成果評鑑的目的是在測量、解釋、以及判斷一個方案的成就。對於成就的回饋,不論在方案執行的過程之中,抑或結束之時,可謂均相當重要,而成果評鑑往往更應擴及於長程效果的評估。成果評鑑的一項主要目標,是在確定方案符合需求的程度,並廣泛地檢視方案的效果,包括預期的與非預期的,以及正面的與負面的效果。成果評鑑的基本功用在於確定一項特定的方案是否值得繼續實施,或重複實施,或擴展到其他的場所。
結語
學校教育評鑑工作能否順利實施,與評鑑指標是否明確建立有關,良好的指標設計是學校評鑑的最佳保證。所謂指標(indicator)是指對某項表現的預期結果的描述。教育指標是一種關於教育基本架構,單獨的或整合性的統計量。
●本文彙整自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