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澄清法
價值澄清法是瑞斯(L. E. Raths)於1957年在美國紐約大學任教時所創導。其主要目的是在協助兒童察覺自己和他人的價值,並由此建立自己的價值體系。
第一部份:價值澄清法的原理
壹、 價值澄清法的本質
瑞斯(1978)認為價值澄清法具下列四項重要的元素:
一、 以生活為焦點
值澄清法的第一步驟,是將人們的注意力置於指示他們所評價的事物的生活上。它們包括個體的行為、態度、目標、興趣、抱負、感受、信念或擔憂等。不管是個人內在的,或是社會性的論題,只要它是和個人、現實生活有關聯,就是價值澄清法的論題。
二、 接納事實與既存的意見與立場
求價值澄清,對於別人的立場、看法應抱持「無條件積極關懷」、「和而不 」、「不加裁斷」的接納態度。接納將可協助別人接受他們自己,並誠實的 己待人。
三、 促使個人進一步的反省
個人不僅是接納別人或自己的論點,更要對它做綜合性的反省。
四、 滋潤個人內在的力量
價值澄清法不但激勵個人練習澄清的技巧,而且滋長個人去思考自我指導 力量。
貳、價值形成的過程
值澄清法注重價值形成的過程,價值形成的過程(Process of Valuing)可說 價值澄清法的核心。
值澄清論者認為當任何信念、態度或其他價值要成為個人價值時,必須根 三項步驟,七個規準,否則就不是真正的個人價值。這三項步驟,七個規 的名稱與順序如下表:
步 驟 | 規 準 |
一、選擇(choosing) | 1.自由的選擇 |
2.從不同的途徑中選擇 | |
3.經過考慮後才選擇 | |
二、珍視(prizing) | 4.重視與珍惜自己的選擇 |
5.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 | |
三、行動(acting) | 6.根據自己的選擇採取行動 |
7.重複實施 | |
|
|
將七個規準說明如下:
1. 自由的選擇:經過自由選擇後所產生的價值觀念,無論有無權威勢力的監 下,都能具有引導個人言行的效力。換言之,個人經過積極而自由選擇 ,所得的價值,愈能覺得此價值是其思想的中心。
2. 從不同的途徑中選擇:價值的定義是基於個人所做選擇的結果,當個人知 沒有選擇餘地時,價值範疇所含涉的內容就失去意義。開放愈多的選擇途 ,我們愈能發覺真正的價值所在。
3. 經過考慮後才選擇:個人對各種不同途徑的後果,加以深思熟慮,並予衡 比較後,所做的選擇,才是理智的選擇。
4. 重視與珍惜自己的選擇:對於我們樂意選擇、決定的價值,以它為榮,並 惜和重視之,已知做為我們生活的準繩。
5. 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當我們的選擇,是在自由自主之下與經過慎重考慮 才做的決定,那我們便自然願意對外公開。假設我們以所做的選擇為恥, 表示它就不是真正的價值了。
6. 根據自己的選擇,採取行動:個人的價值能左右我們的生活,並能表現於 常行為上,若只會坐而言,而從不起而行,光說不練,這種價值則不在我 界定之內。
7. 重複施行:個人的某種親念或態度若已達價值的階段,必會一再反覆表現 行為上,價值趨向永久性,並成為人類生活型態的重要因素。
人價值觀念必須通過這七種規準,逐步建立起來,才是真正的價值體系。 此,教學時,教師必須遵循這七種規準,指導學生親自體驗,由選擇而珍 ,由珍視而重複行動,才能進一步建立明確的價值觀念。
參、價值澄清法的特性
值澄清法具有下列特性:
一、以學習者為主位的一種教學方法
二、教學者是一個催化者
三、教學的內容重視情意及踐行的層面
四、教學目的在使學習者變成一位自我實現者
五、價值澄清具個別性與主觀性
六、價值澄清法強調價值形成的過程
第二部份:價值澄清法的實施
壹、適用時機
1. 諮商情境:因其不具批判性,可協助改善個體心理適應不良的問題。
2. 配合一般學科使用:對學生而言,可以提升知識和觀念的學習,鼓勵學生注重本身的咸受,使教育更具人性化。
3. 在團體活動、課外活動及班(週)會等共同時間使用:教師可藉由班級共同時間,隨時協助學生澄清自己的選擇行為。
貳、內容選擇原則
選擇與個人有關的題材、顧及學生的認知發展階段、具有共同的價值混淆
和衝突的問題、選擇學生易於明白的內容等,都是在選擇價值澄清法內容時應注意的原則。
參、實施策略
使用價值澄清法的老師,將使用種種策略鼓勵學生思考各種想法或行為,學生將審慎衡量各種事物及各種選項的後果,促使學生察覺自己所正視的信念與行為,並願意在生活中貫徹實踐。因此,唯有學生開始考慮自己的選擇和評價其後果時,他們才真正地發展自己的價值觀。至於價值澄清法的實施策略,大多使用澄清反應、書寫策略、討論策略等三種,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澄清反應
澄清反應即使用交談的方式,教師就學生所說、所做的行為,做一些反應,以鼓勵學生更廣泛、深入的思考,其目的是針對學生的心理,提出問題,鼓勵他們檢視自己的生活、行動和觀念,澄清他們的認知、目標、情感、希望、態度和信仰等。
二、書寫策略
書寫策略是以「個人問題深思的反應」為開端,而書寫比說話更能產生仔細的思考。教師採用書寫活動時,允許學生做部分的選擇,也允許學生匿名寫下他們的反應,同時也可以在教室當場進行或當作回家作業寫,方法具有彈性。
ex:等級排列法、生活餡餅、價值單、思考單
三、討論策略
在價值澄清法的討論過程中,教師站在催化者的地位,對學生意見不立即批評,促使學生更自由開放討論。教師在團體討論前,應有周詳的計劃,避免討論被少數人壟斷,才能使討論更生動,使學生產生更深入與廣泛的思考。在設計價值澄清的討論活動時,應考慮四個步驟:選擇討論的主題、鼓勵學生思而後言、活用討論方式、幫助學生扼述學習經驗。
肆、實施價值澄清法的注意事項
價值澄清教學重視價值形成的過程,尊重個人的選擇、慎思、反省與評鑑。其具有下列優點:
一、增進學生的自我瞭解與改善行為。
二、改進教師本身價值觀。
三、建立日常生活的積極價值。
四、三思而後行,知行合一。
但從理論和實施上檢討,價值澄清教學也有可議之處:
一、過分偏重個人情感,易忽視價值的理性分析。
二、服從多數,「迫向中數」。
三、偏重澄清過程,忽視了澄清後獲得什麼價值。
四、偏重學生澄清,忽視教師角色。
因此,要如何使價值澄清法能發揮其優點,避免缺失,教師在實施教學時,應注意下列各項:
一、提高教師自身的德育素養。
二、善用發問技巧。
三、營造安全、和諧、不受批評的教室氣氛。
四、提高學生參與討論的素質。
全文引自http://ws3.ntcu.edu.tw/jen/%E6%95%99%E5%AD%B8%E5%8E%9F%E7%90%86/%E6%95%99%E5%AD%B8%E6%B3%95/%E6%83%85%E6%84%8F%E6%95%99%E5%AD%B8/%E6%BE%84%E6%B8%85%E6%B3%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