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226好康快遞-97學年度英語資優教育方案招生

宜蘭縣立北成國民小學97學年度英語資優教育方案招生簡章

一、依 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四條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五條規定。

(三)宜蘭縣政府教特字第0980010408號辦理。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蘭縣立北成國小。

(三)協辦單位:宜蘭縣特教中心。

三、招生人數:招收國小四、五、六年級新生30人。

(男女兼收,含身心障礙學生)。

四、報名資格:宜蘭縣國小四、五、六年級學生。

五、簡章索取:即日起至本校教務處索取,或上北成國小網站下載http://www.pces.ilc.edu.tw/

六、報名日期:98年3月2日(週一)至3月6日(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地點:宜蘭縣立北成國民小學教務處。

八、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繳費,逕向北成國小教務處直接報名。

九、報名程序:

(一) 報名表(以正楷詳細填寫考生資料)。(附件一)

(二) 自我推薦表及家長同意書。(附件二)

(三) 得獎證明影本(若有得獎)。

(四) 繳交測驗費。

十、甄選費用:新台幣200元整。【持有本縣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殘障手冊之學生免繳測驗費】。

十一、甄選科目、內容及錄取方式:

(一)國際性或全國性英語比賽前三名優先錄取。

(二)全縣性、鄉鎮市或地方社團辦理之英語比賽獲前三名,且在校英語表現優異,擇優錄取。

(三)若報名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採計以下項目,依分數高低錄取:

1.學生自我推薦書佔30%。

2.口試佔40%。

3.曾參加校內外英語比賽表現成績佔30%,請附上得獎證明影本。

採以下標準計分,團體比賽得獎同下列標準:

(1)國際性(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7分、佳作5分)。

(2)全國性(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佳作4分)。

(3)全縣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佳作2分)。

(4)鄉鎮市及地方社團(前3名2分,佳作1分)。

(5)校內比賽(前3名1分)。

(四)成績核算:

總分 = 「學生自我推薦書」× 30% +「口試成績」× 40% +「得獎資料」× 30%。

(五)錄取標準:依總分成績排序錄取。最低錄取總分若有同分而超過錄取名額,則依下列順序錄取:1.清寒學生 2.國際性或全國性英語比賽前三名優先錄取 3.口試成績 4.得獎資料 5.學生自我推薦書。

(六)錄取未報到缺額依甄選總成績順序遞補。

十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98年3月11日(週三)下午2時至5時(測驗時程另行公告) 。

(二)地點:北成國小201教室,如有更動另行通知。

十三、放榜:甄選結果經「宜蘭縣立北成國小資優教育委員會」評定後公佈。預訂於3月12日(週四)下午於北成國小網站公佈並寄發成績通知單。

十四、報到:98年3月18日(週三)下午4時前,持錄取通知單向本校教務處課務組報到並繳費,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遺缺依備取生成績高低依序遞補至3月20日下午4時止。

十五、活動費用:新台幣2,000元(清寒家庭學生免收)。

十六、正式授課:98年3月25日~6月30日,每週三下午一時三十分~下午五時三十分,必要時於暑假舉行營隊活動,詳細課程請參考附件三課程表。

十七、成績複查:放榜後至3月20日中午12時前至教務處提出,費用50元,結果以書面告之。

十八、本簡章經本校資優教育委員會審議,轉陳宜蘭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作者: 劉玟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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