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來源: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交通安全畫童年」 第十四屆 全國兒童交通安全漫畫徵選 (一) 活動日期: 98 年 3月 1日 至 4月 30日(二)參加資格: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全體學生 (三)作品徵選規格:作品一律使用四開( 39.3c m× 54.4c m)之圖畫紙創作,以彩色繪製(水彩、蠟筆、彩色筆均可)。 (四)創作主題:凡與交通安全相關之主題均可創作,或可參考主辦單位提供之主題如下: 1. 坐汽車要繫安全帶。 2. 小朋友坐汽車,要坐兒童安全座椅 3. 爸爸、媽媽不要將小朋友單獨留在車內。 4. 爸爸、媽媽開車不要打大哥大。 5. 大哥哥飆車真不該。 6. 駕駛叔叔十字路口要禮讓行人。 7. 闖紅燈及平交道最不該。 8. 馬路邊遊戲真危險。 9. 哥哥!爸爸!喝酒就不要騎車或開車喔。 10. 行人穿越馬路要走天橋、地下道,不要闖紅燈。 11. 禮讓校車、娃娃車。 (五)收件日期與地點: 1. 日期:即日起至 98年 4月 30日止,作品逕送協會(可集體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390號 9樓之 3,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收, 洽詢電話:( 02) 27051101轉分機 141、 142、 143 (六)參賽組別:˙低年組(國小一、二年級) ˙ 中年組(國小三、四年級) ˙高年組(國小五、六年級) (七)評分標準 :創意 40% ,主題 20% ,構圖 20% ,色彩及美工 20% (八)獎勵方式:低、中、高年組,每組各取金牌獎一名、銀牌獎三名、銅牌獎十名、佳作獎二十名。 ‧ 金牌獎獎金 5,000元,獎狀一面。 ‧ 銀牌獎獎金 3,000元,獎狀一面。 ‧ 銅牌獎獎金 1,000元,獎狀一面。 ‧ 佳作獎獎狀一面。 ˙指導老師獎:協會敬贈感謝狀一面。 (九)其他規定: 1. 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校、班級、參賽者及指導老師姓名、電話、地址。 2. 參賽作品均不主動退稿。如需退還,請親至本會辦理。( 退稿作業至 7月底止) 3. 作品創作直式、橫式均可,參賽張數不限,繳交作品毋須裝框。 4. 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5.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勞,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6.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
作者: 劉玟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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