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中華民國 96年5月18日 |
主題 | |
進 修 內 容 摘 要 | 一 宣達兒少保護的重要性與檢討各校推行狀況 二 兒童遭受家庭暴力可能出現的徵兆與防範 三 家庭暴力的定義 四 如何提供遭受家庭暴力兒童適當的協助 |
進
修
心
得 | 一 學校與教師必須時常觀察與注意兒童的外表或行為狀況,並做 適當的關心與詢問,尤其針對高風險家庭的學生須特別留意與 關心,以及早發現遭受性侵或暴力的學童並提供幫助。 二 學校與教師在判定學童是否遭受家暴,必需針對學童與關係者 有技巧地詢問盤查前因後果、家庭狀況,並調查發生場合、時 間及頻率,以判斷是否提報成家暴事件,如有判斷之疑慮,可 三 性侵案件無論是疑似或確定,必需立即妥善且保密地處理,以 四 學校、教師、家長會必須建立共識與成立處理兒少保護相關事 五 學校應於平日正確與定期教導學童保護自我的觀念、習慣與方 法,以提供學童多一層的自我保護與減少傷害之發生。 六 當學校或教師發現類似屬於兒少保護事件,必需立即處理與通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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