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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邊社區的興起正式配合政府的「社區總體營造」而來的…..

緣起:

在自由民主的訴求下,對個人自主性和個體性的要求被帶到極致的境界。亦使得國民日漸居於自主的地位,同時也產生了自私和功利的公民文化。導致人際間失去了親密感,個人對自己所屬的社群也缺乏認同和歸屬感,致使社群所需的公共意識一蹶不振。李總統登輝先生在治國理念的重要演說中提出「生命共同體」的觀念,強調「經營大臺灣應從我們每個人生活所在的社區建設著手」。如此登高一呼,確實引起了廣大的回響,「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亦即社區意識興起的一個最顯著的例證。

 

社區總體營造的意義:

   
社區營造是總體性的社會革新運動。它是透過文化手段,去塑造一個新的社會、新的人,達到工作追求「品質」,生活具有「品味」,為人有「品德」的人。藉著居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培養社區人的「公民意識」與「社區共同體意識」。培養社區自我覺醒的能力。讓社區有能力自我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因此,「社區總體營造」乃是以社區為基礎,透過社區居民主動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區共識,經由社區的自主能力,並結合社區有關的組織與資源,使各社區建立屬於自己的文化特色,以達到全面性、整體性的社區營造工作,培養社區居民「公民意識」與「社區共同體意識」,提昇社區生活品質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