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 台灣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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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九九七年可以說是「台灣人權黑暗年」,從一連串重大刑案未能偵破,導致島內不安情緒,進而主張「治亂世用重典」的訴求, 造成種種對人權侵犯的事例;在強調維護社會秩序高於確保個人權利的觀念下,促使國家行政權力不當的擴張,以「合法」的形式不斷地侵犯著人民的基本生活;甚 至出現根本反對人權的普遍價值,以台灣的文化傳統不適於人權理念為理由,將文化相對主義予以絕對化,對人權工作者的努力提出種種的控訴。這些現象都顯示出 當前台灣人權問題的特質,以及人權工作的艱鉅性。因此在今年的人權報告書中,我們除了對原有的議題作持續性觀察之外,也將從這幾個面向來觀察,針對今年發 生的重大人權事例作深入的剖析,對今年的人權狀況作一總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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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的,今年的人權問題似乎可以從一連串重大刑案所引發的種種議題談起。劉邦友事件,彭婉如事件等重大刑案遲遲未能偵破,對人民產生的衝擊相當大,儘管檢警單位一再宣稱犯罪率較之往年減少,仍舊無法拉近民眾心理疑慮及恐懼的落差。因此社會上「亂世用重典」的呼籲又起,壞人與好人間的界線似乎被相當明確及清楚的劃分,人民的權利一步步的交出,行政、司法的權力不斷地強化,警政署長殺無赦、斬立決的「格殺勿論令」,法務部長 的「鞭刑」倡議,企圖透過嚴刑峻罰達到殺一儆百的嚇阻效果,使原本已經嗜血、不重人權的台灣社會瀰漫著報復主義的殺戮之氣。

事實上,如何在「自由」與「安全」兩個價值中取得平等點,確實是自由國家在從事人權保障過程中最難的抉擇之一。然而重典或 死刑真能確保治安的改善嗎?台灣已經有著相當多關於死刑的罰責,但不僅未見嚇阻效果,更暴露出警調單位「破案率」低落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換言之,「破案 率」低落而非刑罰的輕重,才是當前無法嚇阻犯罪的主因。這正是台灣人權促進會多年來一再呼籲警察科學辦案,尊重生命權的真義所在。因此「治亂世用重典」的 制式思考,不僅無法解決當前的治安問題,更突顯出警方辦案能力不足、以不當手段(刑求)取得辦案證據,司法程序違背正義,不僅嚴重侵犯人權,更提高了發生 冤獄的可能性。更可怕的是使得社會陷入於不正義的悲劇循環之中。在今年的年度報告書中,我們將在「司法人權」、「人權時事」以及「蘇建和等三死刑犯專案報 告」的單元中,針對個案,詳細陳述這方面的人權狀況。

 

此外,這種企圖透過強控制力改善社會風氣的訴求,也反映在行政權力不斷擴張的事實中。去年我們曾經針對政府掃黑過程中,在 民氣可用的情形下,偵察過程中違反程序正義,並且訂定許多侵犯人權的「防黑條款」的狀況,做了嚴肅的分析及批評。然而此種情況在今年並未獲得改善。以台北 市為例,在類似民粹主義式的治理模式之下,關於「十四、十五號公園的強制拆遷」、對「青少年實施宵禁」、在毫無緩衝期限之下強制廢除「公娼制度」等等,都 突顯出市府不顧行政裁量權踰越法律規定的問題,試圖以犧牲弱勢團體權利來成就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漠視許多侵犯人權的事實。在「人權時事」中,我們仍將 針對行政權力對人權侵害部分作進一步的剖析。

此外在具體的權利部分,我們選定了獄政人權、勞動人權、婦女人權、生存環境權,作進一步的追蹤及分析。以生存環境權為例, 公安問題頻傳是今年環境議題的寫照。林肯大郡倒塌、安珀颱風造成的傷亡,暴露出山坡地保育區被過度開發,同時未做好水土保持所造成的災難。此外政府對於 「環境影響評估法」仍未予以落實;垃圾處理以及廢土傾倒問題日益嚴重;而關於核廢料處理遲遲未能找出妥善對策,無法兌現核廢料撤出蘭嶼的承諾,而欲將核廢 料運往北韓等等,在在突顯出政府對於弱勢族群進行「環境殖民」的霸權心態,這一連串關於「環境正義」的問題,值得我們持續性的觀察。而在勞動人權部分,除 了勞基法擴大一體適用的政策之外,其餘均在倒退之中。例如勞工失業問題日益嚴重,生存權受到威脅,勞資爭議以及職業災害比例提高,都顯示當局在提昇國家競 爭力的同時,不但未重視勞工人權,反倒以犧牲勞工權益來換取經濟發展的例證。

此外,由於白曉燕事件所引發一連串關於媒體侵犯人權的議題相當嚴重,因此今年我們也針對新聞報導與人權進行全面性的體檢。 從白曉燕被綁架以來到陳進興挾持人質事件戲劇性的落幕,我們發現媒體自律性不足,模糊所謂大眾「知的權利」,以及媒體採訪過程中隱含的階級偏見,導致一連 串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各家媒體以誇張的手法爭相報導,不顧當事人可能產生的安全威脅,不顧恐怖殘忍的文字畫面,對閱聽人產生的視覺及意象震撼,及對當事 人家屬的刻意曝光,嚴重地侵犯人權。許多媒體不再以社會責任作為媒體服膺的典範,取而代之的是以消費者的角度來衡量與選擇新聞價值。過去媒體作為第四權的 力量,正是與司法可以等量齊觀的社會正義安全瓣,如今此一安全瓣的機制,卻只成為市場追逐中的商品。在新聞自由與人權的單元中我們將作詳細的分析,同時關 於未來媒體自律與人權保障的議題,也將是台權會持續關注的焦點。

另一方面,在今年我們特別將人權問題的觸角,擴及至對於青少年人權及老人人權的觀察上,同時台權會也期待對於這些長期受到 忽視及壓迫的受害者,能夠結合關注於這些領域的專業人權團體,共同爭取及改善他們的人權境況。 總體而言,台灣今年的人權狀況仍然不佳,距離國際水平仍有一大段距離,我們也體認到從一般民眾、記者、法官、律師到政府官員,人權觀念的不足,突顯出人權 教育的重要性。同時在當前社會及輿論的氛圍下,人權工作者遭受許多責難,人權保障工作著實不易。我們不僅需面對來自於強調社會秩序重於個人安全的保守勢力 的反撲,更需嚴肅面對更深層地對於文化相對主義的絕對服膺,進而反對人權普遍價值的所謂「亞洲價值」論述,在台灣進一步發酵可能產生的影響,而這都將是人 權工作未來的挑戰。

正值「世界人權宣言」即將踏入第五十個年頭,當全球各地都在肯定人權宣言五十週年對人權保障工作的成果,並期待更進一步落 實的同時,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台灣當然不能置身其外。因此如何進一步推展人權理念,推動人權教育,並進一步尋求成立常設性人權委員會的可能性,將人權保 障工作制度化,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的理想,將是台灣人權促進會以及其他人權團體值得努力的目標。

 

感謝撰寫今年人權報告的執筆群,在百忙之中抽空寫稿,我們的執筆群有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民間司法改革 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時思女士、台灣日報記者陳振淦先生、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張娟芬女士、台灣勞工陣線台北分部秘書長廖偉程先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 琴女士、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會長高成炎教授,以及本會會長邱晃泉律師、執行委員何朝棟律師、賴秀如女士、陳俊宏先生;還要感謝安德毅先生、盧佳瑾女士、傅 千容女士、陳大鈞先生、邱荃芊先生、陳素芬女士、郭啟宏先生、歐倪君女士、冉素婷女士,協助進行翻譯、打字的工作;此外,感謝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人本教育 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環保展望週刊協助提供資料及意見。我們不僅要感謝大家的辛勞,更要感謝的是對台灣人權的支持與努力。

一九九七年台灣人權報告


 

各篇摘要


 

人權時事

今年因發生一連串的重大刑案,而又引發社會大眾要求以嚴刑峻法來改善治安,將治安問題化約為法律問題甚至是刑度問題,以為重刑重罰是「治安萬靈丹」。 而行政部門則藉著「民意」的光圈,以貌似「合法」的形式侵犯人民的基本生活,濫用行政權,又是另一種「亂世用重典」的例子。這是今年較為特殊的人權侵害情 形,因此,我們在今年的人權時事篇中探討此問題。

 

司法人權

由於治安惡化,社會瀰漫著亂世用重典的呼聲,因而司法在要求提高刑度、嚴厲執法的情形下,成為社會注目的焦點。從今年通過的各項法案看來,我國的司法 正朝向重刑重罰的方向邁進。同時也由於民間對司法威信的不信任,而產生了一波波的民間自主司法改革行動。未來在制度上落實中立獨立的司法體制,在人事上健 全司法官體質,將是最迫切而基本的工作。

 

監獄人權

今年的刑事政策仍舊延續去年的方向,原則上是以「由『反毒』轉向『掃黑』」。對於獄政的影響,大體上而言,其一為監所人口的減少,其二為戒護上的困 難。這兩點都會直接影響到監所人權的狀況。雖然各監所收容人數減少,但是假釋從嚴政策,增加了監所戒護的困難。同時,監所內的人道處遇、矯治教育未被落 實,受刑人的就醫權也未被重視,這些都是監所人權的退步之處。

 

新聞報導與人權

白曉燕被綁架案引發了社會對於新聞報導倫理,以及媒體自律的議論,使我們開始關心新聞媒體侵害人權的問題。包括為搶獨家新聞忽視被害人安全、隨意公佈 性侵犯被害人姓名及案情、媒體記者介入警方辦案過程、在警局翻閱筆錄、抄錄人犯個人資料等,這些過去不為人所注意的侵害行為,正是我們要指出並要求媒體記 者改善的地方。

 

婦女人權

檢視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到一九九七年十月的婦女人權現況,婦女處境在這一年的時間中達成了幾項不可忽視的進步,例如婦女的人身安全法律保障、兩性平等教 育政策、婦女參政等等,但是在婦女工作上的性別隔離、同工不同酬、單身條款仍然存在;家庭暴力猖獗、性侵害問題時有所聞,制度面給予的保護仍然不夠。下半 年度眾所注目的台北市廢公娼問題,也引起各界從工作權、性自主權、人性尊嚴等不同角度討論娼妓問題。

 

勞動人權

今年除了勞基法擴大一體適用的政策外,其餘政策均在倒退中。失業問題愈來愈嚴重;工會數目也在減少中;勞資爭議中的契約爭議仍高居不下;職業災害發生 率急遽升高。政府在倡言提昇國家競爭力的同時,不但未重視勞動人權,反倒以犧牲勞工權益來換取經濟發展。

 

老人人權

在老人的經濟安全方面,老年年金尚於規畫階段,老人津貼也未全面發放,加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放標準緊縮,老人的經濟保障是相當缺乏的。而老人的 照護工作上,不論是安養機構或是社區化的照顧網絡,目前都嫌不足。整體來說,缺乏全面性的老人福利、照顧政策,是台灣老人問題的核心所在。

 

青少年人權

今年的青少年人權問題首先在實施青少年宵禁時暴露出來。政府以「關懷青少年」的名義,用權威的心態及手段,限制青少年的行動自由;同樣的心態也顯現在 學校懲戒與體罰上。另一個青少年人權問題是平等的受教育權。過去的能力分班措施,忽略了所謂的「後段班」學生的權益,也因而產生了許多的青少年社會問題。

 

生存環境權

台灣生存環境仍然問題重重,「環境影響評估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環保法案未被遵行,造成許多開發案弊案頻傳,災害接連發生。而政府單位 不重視廢棄物減量的工作,也使垃圾問題不斷在各地輪番上演。此外,油料外洩、天然氣爆炸、口蹄疫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也顯示政府未負起督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