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仁國小教師會會員自律公約
光仁小學教師會會員自律公約
1.堅守教師之職責,保障學生權益。
2.增進專業知能,充實教學活動與教學品質。
3.因應學生特質,因材施教,引導適切發展。
4.實施適當教學,達成教學目標。
5.加強親師溝通,注重親師生互動。
6.遵守法令規定,恪盡教師義務。
7.保持教育中立,不做特定宣傳。
8.屏除以私害公、阿諛奉承、謀權牟利。
9.同仁間互相尊重、充分溝通。
10.積極參與、支持配合教師會會員大會決議之事項及活動。
光仁小學教師會會員須遵守以上自律公約,未遵守者得由理監事會議決議取消其會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