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寒暑假要不要到校?能不能領加班費?
2014/11/10第七次協商中,校方楊董事提及,老師在寒暑假已經有領錢,學校要老師到校協助某些工作,例如:招聘教師,則不應該再領加班費。
針對這樣的說法,我們詢問台北市教師會黃志宏總幹事,他提供的意見如下:
***************************************
帥總提示有關教師寒暑假
教師請假規則 第12條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前項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事項及日數之實施原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請全國教師會代表參與訂定,並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請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執行規定;無地方教師會之直轄市、縣(市),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或授權學校訂定。
寒暑假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相關內容是由台北市教師會和教育局談,學校無權訂定)外,其餘是老師之休假
「老師暑假有領薪水,所以到校是應該的,不應該再領加班費。」–難道星期6日老師就沒薪水嗎
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寒暑假就是老師的假期,視同週六週日,應予加班
私校教師請假得由各校自行定之 如果學校要另訂一套 就納入協商 慢慢談吧
另外 寒暑假是老師之休假應無爭議 不論公私立皆然 假日加班應有相應給付乃天經地義,如學校不接受,教育局或勞動局應該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