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稅後..相關配套措施

教育部即時新聞 分布時間98.06.11

    行政院院會於610通過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後之相關法規「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及「幼稚教育法」相關條文之修正案,以利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後之相關配套進行,並將函送立法院審查。

    相關配套計畫方面目前有以下三大方向

1.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約25億元。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

2.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約29億元。國中小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

3.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約44億元。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二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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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此修正,可將相關課稅收入回歸教育現場所需;在幼稚教育法部分則修改第八條;將幼稚園每班兩位教師均設定為導師(除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者僅其中1人為導師);未來如課稅配套通過,幼稚園教師之導師費亦可獲得調整。

相關法案及配套如經立法院支持,194千餘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課稅收入將可望投注於教育現場,用以整備教育現場減輕教師工作負擔。

教育部即時新聞 分布時間98.06.17

教育部表示,國民中小學導師費已逾15年未調整,本次配合取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免案調高導師費,以適度體恤導師平日照顧學生的付出與辛勞,尚有其合理性。

但考量導師費如由現行2,000元調高為4,000元後,將使現行中小學薪額230元以下兼任組長職務教師,所支主管職務加給3,630元低於導師費,可能會影響教師兼任組長職務之意願,進而影響校務之推動。另考量擔任同一組長職務者所負職責程度相同,現行按薪額分3級支給兼任主管職務加給之作法,確有檢討空間。因此,教育部建議修正中小學兼任組長職務之主管職務加給分級數改為2級,明訂薪額290元以上支給4,990元、薪額275元以下者一律支給4,090元。

教育部表示,相關主管職務加給支給修正建議,業已於9869行文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出建議。但此為教育部初步規劃之擬案,尚需行政院同意後才能實施。

網址: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2561&pages=1

似乎扣稅勢在必行…其實我贊成扣稅..才不會每次都被選舉炒作..搞的老師被大家指責…

但是扣稅後該給老師的合理福利及應用在教育現場更是重要

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多關心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吧

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