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食宿】福品滷味

經過了昨晚的驚魂記今天整個失魂少魄的感覺

還是想去學校附近的廟拜一下~收驚一下!

所以一下班,就趕緊去拜拜~

校長送我一份供品~謝謝

發現原來學校附近真的有廟呢!

進福廟

供奉神祉: 關聖帝君
寺廟地址: 宜蘭縣建業路廿1號
寺廟電話: 03-9355946

記得我來考教甄時,問人家凱旋國中怎麼走~路人說住在宜蘭七十幾年,沒這間學校~

連問四個還五個都說沒這間學校~後來終於還是找到~

然後找路途中經過一間廟~我還雙手拜一下~祝我考上~

但後來都找不到那間廟~

問大家學校附近有廟嗎?大家說沒有~疑~~?

今天拜這間廟似乎是我當年拜的廟~

自拍

燒紙錢的地方

晚餐吃超有名的福品滷味
地址: 宜蘭市中華路19號 (位於蘭陽女中附近)
電話:03-9351488
營業時間: 平日 PM 2:30 ~ PM 11:00  
          假日 AM11:30 ~ PM 11:00

很衛生唷!老闆娘挾好客人點的滷味後,就會關上攤位上的小窗戶~

便宜唷!幾乎每樣都十元

我點的~很大碗吧!小辣~有點辣~

第一次吃滷味是湯那麼多的~

吃完後去小逛一下~

羅曼創意傢飾

地址:宜蘭市長春路143號

電話:03-9311368

我的戰利品~

明天早上請假去醫院

下午是公假去開會

希望凡事要事事如意~

小菁菁兒99.4.15(四)Smile

【健康】正咩面臨的生死一瞬間!

今天晚上約七點五十分至八點半

經歷了生死一瞬間的感覺

(感謝我的主任及九四導師是我的救命恩人)

呼吸困難、頭昏………

手機一隻沒電…………

亞太只有半格訊號………..

打電話不知打給誰?

沒人接……收訊不良……….

癱軟坐地上…………………

等死嗎?好可怕……………..

還好………………………

順利獲救…………………

謝謝關心我的你(妳)們……..

活著真好!!!!!

Today is not my day!Cry

你有想過當你快死了的時候

要打電話給誰呢?

小菁菁兒99.4.14(三)

【健康】台灣BLUE~你憂鬱嗎?

今天看TV第52台的中天 記錄台灣  ~台灣BLUE~跟大家分享~

[@more@]

根據統計,就國內而言,15歲以上民眾8.9%有中度以上憂鬱,5.2%有重度憂鬱,而憂鬱症就醫雖然增加,卻仍有超過七成以上未就醫。自殺人口中高達70%生前曾患有憂鬱症……除了專業醫療和親友支持,憂鬱症防治的問題和解決方法,絕對是可以預防的。希望喚起社會大眾的重視,降低對社會經濟潛在的負擔。

【台灣人的憂鬱症量表】

大家可以點進去測驗一下!更了解自己的情緒~

http://www.jtf.org.tw/overblue/taiwan1/

中學生怎麼舒解壓力(國中生及北一女生)

要記得幸福是自己給自己的

要加油唷~

我的朋友 

小菁菁兒99.4.11(日)

其它相關內容點入下列網站~看一下~

資料來源:台灣憂鬱症防治協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XVRTYBZbKU

http://www.jtf.org.tw/overblue/taiwan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6hi9S387FA

【法律】八年級的宜蘭縣地方法院及地檢署參訪

今年的八年級比去年多一個行程~地檢署~因為新鄰居!! 

[@more@]

99.3.8(一)八年級的宜蘭縣地方法院及地檢署參訪

地方法院

http://blog.ilc.edu.tw/blog/plugins/albummediaplayer/js/jw_media_player/mediaplayer.swf

地檢署

http://blog.ilc.edu.tw/blog/plugins/albummediaplayer/js/jw_media_player/mediaplayer.swf

 

若看不到點下列網址: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2875/albumid=37336

這是下次段考範圍~我們再來復習一下我們的行程唷!

小菁菁兒99.4.6(一)

【法律】灑錢?撿錢?侵占遺失物罪?

 國道撒錢

夫妻口角大街灑錢 天降百萬現金

所有人若於六個月內領回,拾得者可請求十分之三的報酬,招領後經過六個月所有人未出面認領,警局才能將遺失物交給拾得人歸其所有

若將遺失物佔為己有,即觸犯刑法上的「侵占遺失物罪」

老師以前在BLOG提過~

http://blog.ilc.edu.tw/blog/index.php?op=printView&articleId=60230&blogId=2875

怎麼一直都好多事唷~忙得不可開交~

真巧~參加喜宴還遇到哲榮主任~

小菁菁兒99.4.5(一) 

資料來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z89KHXdgDU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tZOhsfCc9U

【時事】身分證2266 5438 女嬰改號碼!

我們的社會對於一些數字的諧音,的確很在意~連名字也是一樣!小菁菁兒99.3.31(三) 

身分證2266 5438 女嬰改號碼

更新日期:2010/03/31 16:48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31日電)設籍彰化市的李姓男子幫女兒辦出生登記,發現愛女身分證號碼前後4 碼分別為「2266」、「5438」,覺得不雅,想改號碼,內政部同意更改,以免對女孩一生造成困擾。

李姓男子今年2 月初到彰化市戶政事務所為剛出生的女兒辦理出生登記,戶政事務所電腦配賦1 個身分證字號給小女嬰,前後4個號碼為「2266」及「5438」。

李姓男子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覺得這樣的號碼以台語發音非常不雅,還同時出現在1 個人身上,會為女兒一生帶來困擾,因此希望戶政事務所配賦新的身分證字號。

彰化市戶政事務所主任莊崑霜今天說,依照內政部規定,身分證號碼除了末碼為4或第2到第8碼當中連續3個號碼都是4 ,可以申請配賦新號碼之外,諧音不雅並不能做為申請變更號碼的理由。

不過,莊崑霜說,考量到這個號碼確實會對小女嬰的未來造成不良影響,於是將相關意見反映給內政部,內政部26日回文,也認為會影響當事人家庭生活及成長照護,因此同意配賦新身分證字號。

莊崑霜說,李姓男子對於女嬰新的身分證字號很滿意,讓這件事有完美結局;不過,這屬於個案,戶政事務所提醒民眾,諧音還是不能做為更換身分證號碼的理由,更改號碼也以1次為限。990331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31/5/232lo.html

【教育】孩子自有自的一片天!

最近和孩子們聊天、輔導孩子,發現家長們,

有些希望孩子幫他達到自己未完成的夢,選擇自己想唸的學校,

或者自己走過,覺得辛苦,然後希望孩子不要走自己的路,

要不然就是訂很高的標準,要孩子達到他的目標,

而孩子成績無法達到,覺得很失落!

想跟家長們說:

每位孩子自己都有自己的一片天,您可以跟孩子溝通,給他們意見,而不是強制要孩子走您規定的一片天!這樣孩子們,好辛苦!

家長們,陪伴孩子~教育孩子~是您與孩子及老師們要一起努力以赴~  加油!  Smile

小彬彬過去的演戲生涯,小小彬繼續延續,但是好是壞?我們不是當事人,無法得知,只知道小小彬失去現在的年紀該有的純真!

小菁菁兒關心您!99.3.30(二)Laughing

小彬彬–溫兆宇(爸爸)(星星知我心)……雖然是媽媽那個年代的戲劇,仔細聽裡面的配音的話語,還頗有道理!!

下一站幸福 (小小彬)(兒子)

資料來源:http://www.youtube.com/watch?v=nvS8gzGnFU4&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7jbhRohaDc

【公民戲劇】集會遊行法901第一組(98年演出)

 集會遊行法901第一組(98年演出)瞧!當時大家都好清純唷!

 

子祥、猴子、哲宇、肉鬆、dream、阿楓、一德、forever tomorrow~這八位很可愛呢!

呵!Laughing大家看看他們演的是否正確呢!

小菁菁兒99.3.29青年節快樂~旻婷生日快樂!

法規名稱 : 集會遊行法 (民國 91 06 26 日修正)

1   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   (集會與遊行之意義)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3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集會、遊行所在地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之轄區者,其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 () 警察局。

  4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5   (妨害合法集會遊行之禁止)

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予以妨害 

6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二、國際機場、港口。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

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

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7   (負責人)集會、遊行應有負責人。依法設立之團體舉行之集會、遊行,其負責人為該團體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之人。 

8   (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9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

一、負責人或其代理人、糾察員姓名、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

二、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預定參加人數。

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前項第一款代理人,應檢具代理同意書;第三款集會處所,應檢具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遊行,應檢具詳細路線圖。 

10   (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之消極資格)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

一、未滿二十歲者。

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    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五、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11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一、違反第六條或第十條規定者。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   

四、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

五、未經依法設立或經撤銷、廢止許可或命令解散之團體,以該團體名義    申請者。

六、申請不合第九條規定者。

12   (申請准駁之通知)

室外集會、遊行申請之許可或不許可,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

依第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提出申請者,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主管機關未在前二項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者,視為許可。 

13   (許可通知書應記載事項)

室外集會、遊行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    日、住居所。

二、目的及起訖時間。

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參加人數。

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六、糾察員人數及其姓名。

七、限制事項。

八、許可機關及年月日。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理由及不服之救濟程序。 

14   (主管機關得為必要限制之情形)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

一、關於維護重要地區、設施或建築物安全之事項。

二、關於防止妨礙政府機關公務之事項。

三、關於維持交通秩序或公共衛生之事項。

四、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

五、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

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15   室外集會、遊行經許可後,因天然災變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或集會、遊行安全之緊急必要,得廢止許可或變更原許可之時間、處所、路線或限制事項。其有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廢止許可。前項之撤銷、廢止或變更,應於集會、遊行前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負責人;集會、遊行時,亦同。 

16   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許可限制事項、撤銷、廢止許可、變更許可事項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日起二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提出。原主管機關認為申復有理由者,應即撤銷或變更原通知;認為無理由者,應於收受申復書之日起二日內連同卷證檢送其上級警察機關。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申復書之時起十二小時內檢送。上級警察機關應於收受卷證之日起二日內決定,並以書面通知負責人。但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應於收受卷證之時起十二小時內決定,並通知負責人。 

17   (申復之效力)依前條規定提出之申復,不影響原通知之效力。 

18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19   (代理人代為主持並維持秩序)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 

20   (指定糾察員維持秩序)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得指定糾察員協助維持秩序。前項糾察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21   (維持秩序與排除妨害)集會、遊行之參加人,應服從負責人或糾察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對於妨害集會遊行之人,負責人或糾察員得予以排除。受排除之人,應立即離開現場。 

22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時,參加人應即解散。宣告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應由行為人負責。但參加人未解散者,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 

23   (危險物品之禁止攜帶)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及參加人均不得攜帶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安全之物品。

  24   (警察人員之維持秩序等)集會、遊行時,警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主管機關依負責人之請求,應到場疏導交通及維持秩序。 

25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26   (公平合理考量而為淮駁限制等)

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27   經許可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或代理人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28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但書之責,致集會遊行繼續進行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29   (罰則(三))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0   集會﹑遊行時,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侮辱﹑誹謗公署﹑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31   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32   (連帶責任)集會、遊行時,糾察員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負責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為人基於自己意思之行為而引起損害者,由行為人自行負責。

33   (危險物品之扣留)

第二十三條規定之物品,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均得扣留並依法處理。 

34   (罰鍰之強制執行)依本法所處罰鍰,經通知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35   (施行日期)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2.asp  

【文化】文化只有差異,沒有高低優劣之分!介紹特別的族群~摩西族!

今天和美及玲兩位老師中午於桃園中壢聚餐,

每次都好羨慕同學及朋友們可以出國玩,拍照留下記錄,開眼界~

寒暑假可以充電及放鬆自己,尤其社會科老師更適合出國搜集些

資料上課介紹給孩子們~Laughing

一路從實習到代理到正式都在忙考試及做行政~似乎沒自己放鬆

的假期可以出國好好玩~希望能有機會出國玩~

今天聽到好友說她同事因憂鬱症辭職了….

其實現今社會的每個人不是易有憂鬱症或躁鬱症等精神疾病

當壓力大就要找方式去排解囉!

不同行業有不同行業的苦~Frown

但似乎大家都做一行怨一行,且老愛羨慕別人的工作~

珍惜自己的一切囉!大家加油!Kiss 

小菁菁兒99.3.28(日)

[@more@]

文化只有差異,沒有高低優劣之分!介紹特別的族群~摩西族!

Ethiopia.pps

mursi.ppt

衣索匹亞:摩西族

"

泰國:長頸族

如果兩個讓你選,你要當哪一族呢?

資料來源:活黃金世界紀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IuDeoOERe0&NR=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Hpv7Dq1Ves&feature=related

【旅遊、食宿】太將鍋日式涮涮鍋

天氣變冷,火鍋就是最佳選擇~日前跟大家說我最愛吃的"太將鍋"

介紹一下囉!

太將鍋日式涮涮鍋(宜蘭文化店)

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宜中路139號
電話:03-9369989

地圖:

店門口:

菜單:

火鍋料~算多囉!

滷肉飯~攪一攪才不會太鹹唷!Tongue out

豬肉~呵~我還點了麻辣鴨血~

爆米花和飲料~可以吃和喝到飽~

不過偶似乎吃不多~因為光鍋就夠飽囉!

冰淇淋和飲料~~也是吃喝到飽~我好像只吃過一次~

因為光吃鍋就飽囉!

二樓

圖畫~有沒有注意到什麼特別的呢?下一張會放大~

是的~就是這三個字~

張瑜珊~哇~和我們凱旋音樂老師的名字一模一樣耶~巧~

三樓~包廂ktv~聽說點滿三仟元可包三小時~

所以約十二個就可以在這唱歌~Laughing

再來這是國旅卡的特約店~呵~從沒用過~

今天吃豬肉鍋170元麻辣鴨血40元^^

每次都吃一樣的囉!Laughing

小菁菁兒99.3.25(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