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8月4日星期四和5日星期五,到台師大公館部研習,
參加評量標準推廣與培訓公民科中階研習,
詳細資料請看最下面的網站。
必須一早把兒子送幼兒園,然後課務調開,
請代導幫忙叮學生暑輔相關事宜。
然後趕去首都再搭MRT再走路等。運動量十足。
開心第一次遇到師秀玲老師本人,
卓旻寧老師和白又淨老師(應該見過兩次以上,老師們都好有教學熱忱唷!),
不過應該不記得我!
(我身材變化太大! 呵呵!)
還有遇到十年沒見的鄧毓浩教授,雖然我不是師大體系,
但以前研習都有他主講,感覺他就是我的老師。(謝謝您!)
還有鄧老師星期五給很多建議,受益良多唷!
希望我實施的評量會收穫很多,不論學生或我。
其實研習得夥伴也很重要,因為教學相長呢!
尤其來自各地的老師~交換意見,收穫很多!謝謝大家!
http://blog.ilc.edu.tw/blog/flash/ws-slideshow/ws-slideshow.swf
SBASA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成就標準本為評量
一、發展依據
發展主要依據為《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分段能力指標」及《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
二、採取「分年」撰寫
公民科採取「分年」的評量標準,主要因教育部於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中,
以分年方式明確界定出國中階段各年級所需學習的知識範疇,
無論是教科書編寫或老師教學皆須依循此規範。
在此架構下,學生在不同年級所學習的知識領域不同,
各領域所著重之知識要點也有明顯差異,
故以分年陳述的評量標準,較能適切反映學生於各領域所學得
知識內容與能力的差異。
因此,公民科評量標準的撰寫亦以此為依據,
採取分年方式陳述學生於不同年級的學習表現標準,
以符合學校教學現況,便於教師使用。
三、訂定內容標準
主題訂定過程主要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分段能力指標」,並諮詢相關學科教授及國中輔導團老師的意見後,
針對重點學習內容訂定公民科學科主題。
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七至九年級基本內容」中,
公民科課程約可分為六大主題:
「家庭與校園生活」、「社會生活」、「政治生活」、
「法律生活」、「經濟生活」與「全球關連」。
此外,為引導教學現場重視公民教育中的實踐層面,
依六大主題的內容標準,
並參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附錄三中歸納的情意目標,發展出「公民實踐」的表現標準。
四、訂定表現標準
(一)公民科課程六大主題的表現等級訂為A-E五級,
其代表意義如下:A表「優秀」;B表「良好」;
C表「基礎」;D表「不足」;E表「落後」。
公民實踐部分的表現等級訂為「通過」與「待加強」二級。
(二)由學科研究員依照內容標準,將分段能力指標加以整併,
對應欲區分的表現等級草擬表現描述,並經過測驗專家、
學科教授及國中輔導團老師的討論和修正後,完成初步修訂。
2016.8.9(二)
資料來源:http://www.sbasa.ntnu.edu.tw/SBASA/HomePage/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