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線電視及無線電視的差別!

【有線電視】(要錢唷!)

「第四台」是一種使用同軸電纜作為介質直接傳送電視調頻廣播節目到使用者電視的一種系統。它的相對是無線電視,或稱地面電視,和衛星電視

台灣的有線電視常被俗稱為「第四台」,由來是在早期只有無線電視三台(台視、中視、華視)現在還有民視及公視。,因此有線電視就被稱為「第四台」,最常被用來收看股票行情,及播放電影。

 

【無線電視】–(免錢的!)

地面電視一種電視訊號的轉送模式,在地面建立發射塔無線電波方式播出電視節目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一家免費電視台,慣稱無線電視。

 

另外也有些人購買碟形天線(俗稱「小耳朵」)及接收器,收看來自日本或世界各地的衛星電視。中華民國政府在19938月《有線電視法》公告施行前,有線電視在台灣為處於非法狀態,行政院新聞局常有取締行動。《有線電視法》施行後,才正式開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登記立案。在此之後,有線電視訊道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到目前為止有100多頻道,是世界上所少有。

 

有線電視訊道的種類相當多元,有新聞頻道、體育頻道、綜藝頻道、日本頻道、財經股票頻道、卡通動畫頻道、電影頻道、宗教頻道、購物頻道,以及基本的無線電視頻道等等。因價格低廉,故有線電視的普及率相當高,現時安裝衛星電視的個人用戶已經不多,主要是以偏遠山區沒有有線電視纜線的地方,以及一些要看日本高畫質衛星節目或世界各地的節目的人才會安裝。此外,由於所有的系統業者皆採用單一費率收費,故幾乎能收看所有的頻道。

 

    閱聽人:讀者、聽眾、觀眾。

Dear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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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咩2011.02.18 Smile

 

資料來源及相關參考法條: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C%89%E7%B7%9A%E9%9B%BB%E8%A6%96

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公共電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