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免簽省2600 遊歐大利多
台灣護照持有人赴歐洲申根地區旅遊可免簽證,雖然省下新台幣二六○○元的簽證費並不多,但省去申辦簽證的手續、時間,對偏好自由行的旅客便利性大增。
原本到歐洲國家旅遊,依據申辦短期旅遊簽證的規定,除需填寫申請表,還要提供身份證影本、機票訂位證明、在職證明或財力證明、旅館訂房證明、英文醫療保險證明,有些中文文件還需翻譯成英文或法文,甚至要求提供英文旅遊行程表,註明每日遊程地名、國名及每國停留天數,相當繁瑣。
扣除準備文件時間,申辦簽證送件後,還需時二到五個工作天;至於簽證費用,九十天以下的短期停留簽證為六十歐元,約二六○○元。
免申根簽證規定生效後,這些時間、金錢都可省下來。
此外,有關自今年十月起,申根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供醫療保險證明的規定,據歐洲國家駐台代表處表示,免申根簽證後,原則上不再需要,但還要等正式生效後才有比較明朗的規定。
申根區二十八個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挪威及瑞士。
此外,另有包括梵蒂岡、摩納哥、安道爾等部分國家與地區,也會隨歐盟腳步跟進適用這項免簽案。
《申根公約》(德語:Schengener Durchführungsübereinkommen,法語:Convention de Schengen),是一項歐洲國家間的條約協定,其簽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成員國相互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一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旅遊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深藍色: 申根成員國
淡藍色: 簽約國(尚未實行)
黃色: 有意參加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6/128/2hudc.html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4%B3%E6%A0%B9%E5%85%AC%E7%BA%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