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信任排行—「慈濟證嚴法師」獲榜首

如果問那一位台灣名人,最能獲得信賴,您會想到哪一位呢?

根據媒體調查民調,台灣人最信任的名人,

第一名是慈濟創辦人證嚴法師

第二李昌鈺

第三則是國際名導李安

不過看看前十名榜單,政治人物全軍覆沒,

馬英九總統只排上37

還輸給第一名模林志玲的33

政治人物的榜首,是監察院長王建煊,擠上16名;

有趣的是,演藝圈張小燕以及體壇好手王建民,

民眾心中,還比政治人物還要獲得大眾信任。

 

台灣名人中,誰最獲台灣民眾信任?民眾:「證嚴法師。」民眾:「王建民。」民眾:「李家同。」

 

根據媒體一項信任度民調,台灣民眾心目中最信賴的名人,高居榜首的,是重大災難搶進災區支援的慈濟創辦人證嚴法師,享譽國際的刑事專家李昌鈺,則獲得民眾信賴第二,第三是導演李安,第四、第五是樞機主教單國璽、雲門的林懷民。

 

榜單中最讓人驚豔的,是總在節目中教料理的阿基師,排名六,七到十名則分別是李家同、王建民、張忠謀、張小燕。

 

從榜單可發現,政治人物在民眾心中擠不進前十名,馬英九總統在80位調查名人中,只拿到37名的名次,還落後名模林志玲的33名,更也輸給排行16名、有「小鋼砲」著稱的監察院長王建煊。

 

記者:「政治人物在你心中排行,會在比較前面嗎?」民眾:「不會。」

 

從排名上可以發現,台灣民眾信賴度,投射在名人、慈善、公益、專業等形象上,想要贏得信任,恐怕得付出更多,才能取得民意。

 

※怎麼這份報導都一直重複字句呀!還有很好奇的是不知有沒"老師"進入排行榜呢?今天請三小時假去看醫生~再趕回來開會~因為身體快受不了了!五天睡不到五小時~不是不睡覺!是睡不著啦~數羊數到n隻囉!眼壓整個高呢!慘!Frown今天吃完藥就要早點躺下來~改數老虎好囉!呵!   小菁菁兒99.2.25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5/8/210n6.html

【其他】失戀的妳,要加油!!

這陣子很多我的朋友、同學分手,而我是她們的最佳傾聽者。因為會給她們一些意見,雖然不見得是最好的意見,但可能有不同的想法,畢竟旁觀者清囉!Cool

 

我的友人們:「加油!幸福是自己給自己的。不要老是想是不是因為對另一半不夠好,應該想如何對自己更好!好好善待自己很重要!要先愛自己才能愛別人。」

人生中會有很多挫折~學業、工作、健康、愛情、感情………的挫折~所以都要有站起來的能力~挫折容忍度~自我修復力….. Smile

 

送兩首歌送給妳們………………..邊聽邊看我寫的blog內容囉!

 

小菁菁兒99.2.23(二)

 

【蔡依林我知道你很難過】以前她比較清純、真實,比較接近平常人。

 

【黃小琥 沒那麼簡單】→歌詞很棒唷!體會一下!

由於社會變遷快速,感情的誘惑也很多,因為交友方式變多了,在以前的時代認識另一半方式,可能只是相親或者指腹為婚,同學、同事、朋友到後來筆友、網友甚至於酒店小姐或者傳播妹等等,太多管道。

 

所以要找到專情到老到死的另一半實在不容易,例如:有錢的名人老婆死沒多久馬上又再婚。還有知名已婚科技業董事長在過年期間帶女朋友去日本過年,被記者攝影到還動怒拍打鏡頭。其實很多感情不專,大眾傳媒的影響很大,鼓勵外遇?當第三者的公然上電視節目或者炫耀自己多利害,那元配呢?

 

我國的離婚律是全亞洲第一名,幾乎是兩對夫妻中就一對離婚。「婚前教育」真的挺重要的。

 

所以施季青老師說:「不是大家隨便離婚,是大家隨便結婚,沒有經過仔細思考。」

 

在四年前聽過一個同事轉述鄰居的事,居然結婚七天離婚,他們

是大學同學,大一開始交往四年,然後畢業後交往三年,但卻在結婚第七天離婚。因為蜜月旅行當天老公要打電話給媽媽說:要上飛機囉!老婆說我要先打電話給我媽,就因為吵著誰先打電話而鬧離婚,未免………………………………………太扯吧! Yell

 

增加我國的離婚率唷!>_<  我想應該還有其它原因吧!

 

【劈腿的原因】

 

男:1.新鮮刺激 (感情膩了)   2.困惑而受不了誘惑  3.感情出現問題    4.父母的壓力

 

女:1.感情出現問題 2.證明自己依然有魅力3.發現更好的男性 4.報復另一半

 

※劈腿是誰的錯?

兩者都有錯,只是比例不同。

Ex:總分10分。男佔9分, 女佔1分。

 

當然被劈腿的人不要全怪自己,但也要稍微檢視自己有哪裡可以修正,或許下一位更適合。(因為不見得會更好。*_*,幸福是自己給自己的。)

 

※橫刀奪愛才是愛?

這句話在坊間很流行,「橫刀奪愛才是愛,橫刀奪愛真英雄」,但我相信愛情怎麼來的怎麼失去,通常會劈腿的人,大多數是屬於較沒自信的一方,遇到問題就會逃避的人,假使今天他(她)還未分手,就跟你在一起,我相信有一天,你們的感情出現了問題,他(她)也會用這種方式回報你,現世報囉!

 

※劈腿你會原諒對方嗎?

就算原諒可能依然有疙瘩。所以雙方都要思想一下!今天的新聞報導說有一對夫妻,老婆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十年前她外遇,雖然老公原諒,但是老公老師翻舊帳,一直提她外遇的事,讓她覺得遭受老公的精神暴力,法官判決離婚。

 

※第三者的出現是危機?是轉機?就看自己如何去看待!

覺得自己很愛另一半,但另一半感覺那是愛嗎?

兩個人都覺得可以渡過那危機,也許未來會更甜蜜,但是要看雙方的想法是否一致唷!

 

※失戀 (或被劈腿) 十大療傷妙計:

1.分散療法或轉移療法:分散注意力。找有興趣的事做囉!

 

2.瘋狂療法:瘋狂雪拼嗎?呵!不要花過頭!

 

3.運動療法:跳有氧舞蹈、跑步、肚皮舞……讓自己更美或更帥。

 

4.歌曲療法:聽歌曲!快樂、悲傷都可聽囉!哭一下也可以治療,不要憋唷!發洩一下不好的情緒唷!

 

5.戀愛療法:這種方式有一種報復和自虐傾向,所以並不提倡。兩性之愛,永遠沒有誰對誰錯,所以這樣做也不值得。

 

6.遊玩療法:打電動!

 

7.愛心療法:認養小動物或者捐贈給需要幫忙的人。

 

8.群居療法:和姐妹滔在一起。

 

9.友情療法:若做朋友,隱約的痛還會襲上心頭;若斬斷情絲,又難以速決。於是,有很多人選擇前者,以情誼沖淡情傷。

 

10.時間療法:時間可以沖淡傷痛,但這個痛一直都在,只是大、小的差別。

 

作家劉黎兒:在愛情之路上,失戀對自己或未來的真命天子都是珍貴的學習,「透過失戀,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什麼是不可或缺,什麼是多餘」。

 

介紹一本書還不錯!吳若權寫的劈腿心理學

在本書中,吳若權藉由理性的分析、敏銳的觀察和感性的愛情故事,帶領你一起面對劈腿的現況與真相,進而提供預防、面對、處理及療癒的建議,希望能有助於多情男女改善相愛的品質,走出擁擠喧嘩的鬱悶,還給幸福更寬闊的世界。

 

 ※破解劈腿.捍衛愛情 >> 五部曲

1.用心釐清>>

當你能夠透澈地看清劈腿的因果關係,

或許就能免除事發的可能,即使真的遇上了,

對於關係的重建、或自我的療癒,也會有具體的幫助。

 

2.費心解析>>

面對劈腿,兩性之間存在著很大差異。

男人的劈腿常是未經大腦思考、任由下半身支配的動作;

而女性劈腿常是來自對現實的不滿,或對壓力的反抗。

 

3.細心觀察>>

在陷入三角感情的泥沼時,必須努力保持心智的清明,

要用心去聽、去看、去聞、去摸、去感覺,

清楚自己要去的方向,才能偵測威脅、排解危機。

 

4.耐心處理>>

記得:微笑,是善待自我的標記;寬厚,才能平撫創傷。

期待傷心與憤怒過去,維持一張「莫忘初衷」的容顏,

想揮別對不幸的埋怨,就要回到能夠重新去愛的起始點。

 

5.放心療癒>>

給自己多些時間、給時間多些機會、給機會多些祝福!

別用「否定」的心態封鎖了幸福的窗,接受這一切的「發生」,肯定它的意義,在挫折中學習成長,受苦愈多,愈知道怎樣去愛、愈懂得如何付出、愈能夠珍惜幸福。

  

吳若權解析時下日漸增多的劈腿現象,建議感情世界中的男男女女,必先養成良好的應變能力、了解劈腿心理的前因後果,才能在愛情異相現前時,積極地面對真相,並以寬容的心態妥善療癒;同時更要懂得,在愛情的歷練中,只要願意成長,傷痕也許正是上天送給自己最好的禮物。

 

資料來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1a8NMyvA2o&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zORszoIuQU

吳若權時報出版官方網站「若是有緣」
http://www.readingtimes.com.tw/TimesHtml/authors/ericwu/

http://big5.cctv.com/gate/big5/blog.cctv.com/html/54/925754-543936.html

【其他】開學~太開心?三隻貓?我餓! 但我不吃呀!?

今天開學,不知是太興奮還是怕睡過頭?昨夜整個睡不著~

大概確定躺下來不翻身是四點多,但是五點就起來囉!搞爆笑唷!

然後想說要朝會一定要在七點四十前到學校,

疑~?原來是不朝會了,改第一節始業式!

大概是太久沒上課,同學們沒吃早餐就到學校,或者是放假無法收

心症候群,居然才沒多久的時間,學生紛紛掛病號!

昏倒!Frown健康中心客滿!!

怪~以前唸書時代週會或者朝會常常大太陽還站整節課都沒事!

今天天氣算晴朗帶點微風,算舒服呢!

孩子的抵抗力越來越差耶!Yell

這學期的小小變化就是課堂時間略微修改,延長午休時間及延後下

課時間,大家都還要調整一下生心理時間表!還不習慣~Innocent

還有朝會改在"背陽"的升旗台~嗯!這樣就不會曬到太陽囉!

還有有國旗耶!已升好囉!哇~來宜蘭第一次在學校看到國旗耶!

(沒有升旗及也沒唱歌啦!只單純行最敬禮!)

偶覺得有國旗還不賴!絕對不是政黨意識~

我覺得要讓孩子有愛國教育、愛國意識~

今天在辦公室發生搞爆笑的事………………..

就是我看到我的植物全倒了~我就說一聲~~~

我的植物~全倒了!慘!!!!

同事們說:「妳在搞笑唷!那是植物向陽性~~哈~Tongue out

今天有些同學被老師罵了一噸!氣死我啦!Yell

老師知道妳們很喜歡我!但就是因為妳們犯錯!老師才這樣罵!

希望你們要好好檢討一下!也是因為樣讓妳們知道嚴重性!

要自己重視自己的權利,不要老是老師幫你們處理!

而自己慢吞吞無關緊要!態度請積極點!

下班時接到建欽師電話~問:「正咩妳吃飯沒?肚子餓嗎?三隻貓要嗎?~」

我說:「我不吃貓呀!」

哈哈哈~傻眼~原來是三隻貓餐廳啦!

今天是賴奕傑老師生日啦!大家幫他慶生!

原本剛來宜蘭聽很多人說那家餐廳不好吃!!!

今天吃了覺得還不錯呀!

我點海鮮焗飯套餐(原價280元)

因為我們有11位然後其中10位吃套餐,我們買10張套餐券2500元,(所以每人變250元)

另一位單點教師證打九五折!還算合理價格!

 

今天整個飽飽飽~去三隻貓的小插曲~

一進去~差一點跌倒~哈~

一離開也差一點跌倒~哈~

anyway   大家新年快樂唷!快快收心唷!

小菁菁兒99.2.22(一)

官方網站:http://www.3cats.tw/

 

【健康】健康家庭168、活力家庭一路發 !

新年即將到來,希望大家虎年能虎虎生威,虎年行大運,Laughing

給各位爸媽參考一份資料,讓爸媽及孩子們學習一下唷!

雖然全部做到有點難,但是至少做到一半囉 !Tongue out 

 

同學們:

 

老師還是有幫忙大掃除唷!

不過我家的書怎麼這樣多呀!

全家都愛看書!呵~^^

家裡的電腦太久沒用~

開機開好久唷!

三天兩夜~應該是兩天一夜~因為昨天懶得開機了!Yell

 

 

小菁菁兒99.2.12(五)

 

太久沒回台北~真的比宜蘭冷多囉!

ps:偶家住觀音山下,出海口這~~~又濕濕….又冷冷Yell

初三要去這裡參加大學姐妹會~呵~

http://www.mobile01.com/waypointdetail.php?id=603

 

 

健康家庭168、活力家庭一路發

健康家庭168

  1個健康家庭、6項增進夫妻關係及8項增進親子關係的指標與行動,可以幫助提醒現代家庭中的成員,在忙錄的生活當中與家人培養親密的情感,別忘了每天168,不僅為彼此關係加溫,更可以引導家人一起學習與成長,共同邁向健康家庭。

 

6項增進夫妻關係的指標與行動

 

1、每天與配偶擁抱一次

  透過肢體的接觸,不管在出門前、進門時或睡前…都可以與配偶親切擁抱,藉此傳達對彼此的關心與愛意,每天為夫妻關係加溫,增進親密感。

 

2、每天為配偶做一件事

  主動做一件符合或滿足配偶需求,並可讓配偶愉快開心或感受被體貼與被幫忙的事:如倒杯水、幫對方按摩…等表達對配偶的關心與愛意,並給予感激與讚賞。

 

3、每天和配偶分享自己的一件事並傾聽對方

  藉由生活中點滴分享與傾聽配偶內心感受想法、進而給予接納與支持。

 

4、每週與配偶一起做一件事

  藉由共同做一件事,培養共同的興趣與休閒活動,例如:看場電影、一起買菜、登山、運動或閱讀,不僅增加彼此的互動與瞭解,也能增進夫妻感情,分享生命的樂趣。

 

5、尊重配偶一小段時間獨處的需要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與不同的需求,在不影響家庭的狀況下,尊重彼此可以擁有一段獨立的時間與空間,做自己想做的事,也讓配偶有機會面對自己的內心世界,休息之後再出發。

 

6、願意一起面對問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與習慣,共同生活在一起,要能包容彼此的錯誤與不完美,透過溝通及協商一起面對生活中的各種問題,找到「你ok,我ok」的雙贏策略。

 

8項增進親子關係的指標與行動

 

1、每天與孩子擁抱一次

  讓孩子透過肢體的接觸,直接感受爸媽的愛,不管是每一天的睡前、出門前或放學回家時及其他任何時候都可與孩子擁抱,不僅讓孩子覺得溫暖,也是建立孩子安全感很重要的來源哦!

 

2、每天對孩子說一句好話

  每天對孩子表達充滿愛意、關心、欣賞、感謝或鼓勵的話語,孩子自信心的建立是來自於不斷的被肯定,被賞識哦!

 

3、每天傾聽孩子一天的心情故事

  聽聽孩子的心事、樂事、煩惱事,了解孩子每天的心情,與孩子的心更貼近,讓孩子知道父母與他是一國的。

 

4、每天與孩子共同感恩一件事

  生活中很多事需藉由他人協助才能完成,每天與孩子共同感恩一件事或某個人,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並且更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5、每週與孩子一起做一件事

  爸媽可以和孩子一同看故事書、一起散步、運動或一同做家事,藉由共同活動,累積與孩子共處的生活點滴,增進彼此的關係。

 

6、每週陪孩子做他/她有興趣的一件事

  瞭解孩子的興趣並且陪他/她一起做是很重要的,不僅能幫助孩子適性發展,發揮潛能,更是增進親子關係的絕佳途徑。

 

7、每天鼓勵孩子自己完成一件事並給予讚美

  當孩子完成自己的工作,例如:下課後完成作業、將自己的衣服放好或是看完一本書…等等,即時給予具體的鼓勵及建設性的讚美。使孩子有自我肯定的機會,學習自我負責,並能增加孩子的成就感。

 

8、父母一起以溫和而堅定的態度教導孩子

  當孩子做錯事時,父母的情緒控制很重要,應耐心教導孩子,使孩子瞭解父母的用心,進而能端正其品格與行為。

 

資料來源: http://163.30.192.132/word4.asp

【法律】增訂並修正「地方制度法」條文and何謂「五都」?

增訂並修正地方制度法條文

()布日期 99-02-03

內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2244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2133485558 條條文;並增訂第 7-324-124-340-158-183-1  條條文

 

7-3   依第七條之一改制之直轄市,其區之行政區域,應依相關法律規定整併之。

 

21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自治團體共同辦理或指定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24-1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情形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者,應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

 

                 第一項情形涉及管轄權限之移轉或調整者,直轄市、

                 縣(市)、鄉(鎮、市)應制(訂)定、修正各該自治法規。

 

                 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所提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第一項跨區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24-2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行政契約時,應視事務之性質,載明下列事項:

           一、訂定行政契約之團體或機關。

           二、合作之事項及方法。

           三、費用之分攤原則。

           四、合作之期間。

           五、契約之生效要件及時點。

           六、違約之處理方式。

           七、其他涉及相互間權利義務之事項。

 

24-3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依約定履行其義務;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

 

33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

 

           一、直轄市議員總額:

           (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

                      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

                      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

 

           (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

 

           二、縣(市)議員總額:

           (一)縣(市)人口在一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人口在二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九人;人口在四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三十三人;人口在八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四十三人;人口在一百六十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七人;人口超過一百六十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人。

 

           (二)縣(市)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一千五百人以上者,於前目總額內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縣(市)議員名額。有山地鄉者,於前目總額內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縣議員名額。有離島鄉且該鄉人口在二千五百人以上者,於前目總額內應有該鄉選出之縣議員名額。

 

           三、鄉(鎮、市)民代表總額:

 

           (一)鄉(鎮、市)人口在一千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人;人口在一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七人;人口在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人口在十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九人;人口超過十五萬人者,不得超過三十一人。

 

           (二)鄉(鎮、市)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一千五百人以上者,於前目總額內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鄉(鎮、市)民代表名額。

 

                           直轄市議員由原住民選出者,以其行政區域內之原住民為選舉區,並得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或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

 

                           臺北市第十一屆議員選舉,其原住民選舉區之變更,應於第十屆議員任期屆滿之日六個月前公告,不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限制。

 

                             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

 

                             直轄市、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鄉(鎮、市)選出之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

 

                             依第一項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該宣誓就職典禮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召集,並由議員、代表當選人互推一人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之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由年長者主持之。

 

40-1 改制後之首年度直轄市總預算案,應由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於該年度一月三十一日之前送達改制後之直轄市議會,該直轄市議會應於送達後二個月內審議完成,並由該直轄市政府於審議完成日起十五日內發布之,不受前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會計年度開始時,前項總預算案如未送達或審議通過,其預算

                 之執行,依下列規定為之:

 

           一、收入部分依規定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

           二、支出部分,除新興資本支出外,其維持政府施政所必須之經費得按期分配後覈實動支。

           三、履行其他法定及契約義務之收支,覈實辦理。

           四、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覈實辦理。

           前項收支,均應編入該首年度總預算案。

 

48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55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58    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市長依法任用,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直轄市之區由鄉(鎮、市)改制者,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鎮、市)長,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其任期自改制日起,為期四年。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

 

           一、涉嫌犯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之罪,

                  經起訴。

           二、涉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經起訴。

           三、已連任二屆。

           四、依法代理。

 

           前項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

            予免職:

 

           一、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所列

                   情事。

           二、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

 

           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58-1 鄉(鎮、市)改制為區者,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鎮、市)民代表,除依法停止職權者外,由直轄市長聘任區政諮詢委員;其任期自改制日起,為期四年,期滿不再聘任。

           區政諮詢委員職權如下:

           一、關於區政業務之諮詢事項。

           二、關於區政之興革建議事項。

           三、關於區行政區劃之諮詢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賦予之事項。

           區長應定期邀集區政諮詢委員召開會議。

           區政諮詢委員為無給職,開會時得支出席費及交通費。

           區政諮詢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解聘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

           二、有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

 

83-1 下列地方公職人員,其任期調整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一、應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任期屆滿之縣(市)長。

           二、應於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任期屆滿之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

           三、應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任期屆滿之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

           四、應於一百零四年一月十六日任期屆滿之臺北市里長。

 

※鄉鎮市代轉任無給職區諮委

(內政部統計符合轉任資格的鄉鎮市長共五十六人,將可直接轉任區長。->官派)

 

※轉任區政諮委的鄉鎮市代可月領四萬五千元「研究費」。

 

※任期統一調整至1031225

 

1.縣(市)長

2.縣(市)議員

3.鄉(鎮、市)長

4.鄉(鎮、市)民代表

5.村(里)長

6.臺北市里長。

 

※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台北縣升格。

 

※中華民國新五都,是指在行政院規劃下,

 

所成立的五大直轄市(院轄市):

(1)台北市:不變更,原本就是直轄市.

(2)新北市:原台北縣升格改制改名.

(3)台中市:原台中市與台中縣合併.

(4)台南市:原台南市與台南縣合併.

(5)高雄市:原高雄縣與高雄市合併.

 

其選舉直轄市:市長,市議員與里長日期,定於99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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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委的紛爭不斷中,地制法終於還是通過且公告了,大家關心一下囉!週日參加在渡小月辦喜晏的小夫瑜珊婚禮,要幸福唷!Laughing

嗚…….才買不到一週的戒指,在吃第一道菜時發現不見了…….

心碎……雖然已告知櫃台若發現通知我,但覺得機會渺茫~

算了…….還好不是我那愛心戒指……..要不然整個更心碎……Yell

小菁菁兒99.2.8(一)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6201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7/17/2062i.htm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25/today-t1.htm

【教育】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修正第五條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修正

  

【舊】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

5   經達成介聘之教師,由校長直接聘任,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五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介聘,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

 

因前項教師未報到,致影響他校教師介聘者,各該介聘均失其效力,各教師仍留原校服務。

 

【新】

中華民國99 2 2

教育部令 台參字第0990013087C

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第五條條文。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

 

經達成介聘之教師,由校長直接聘任,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介聘,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修正施行前已達成介聘未依限報到者,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

 

因前項教師未報到,致影響他校教師介聘者,各該介聘均失其效力,各教師仍留原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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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輔課終於上完勒~感動!28~Smile

 

但是老師還是要上班到下週五,才開始放假!

 

~今年寒假請3天補休假…..好久沒回台北家!有九個月吧Cry

 

寶貝們,放假完要好好唸書唷,開學第2模擬考唷!加油

 

小菁菁兒99.2.5

 

 

資料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28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6022/ch05/type1/gov40/num11/OEg.pdf

【教育】「名流教養症候群」父母 教出偏差孩子

「若能折壽喚回寶貝兒,我心甘情願……。」一月二十四日,身為慈濟人的大愛電視台主持人陳凱倫舉行記者會,聲淚俱下談十九歲獨子陳銳涉入黑幫遭羈押事件。鏡頭前,陳凱倫眼神盡是無助,和保持公益形象、長期在「大愛會客室」傳播善念的他,形成高度反差。

 

高知名度、社會資源豐沛的陳凱倫,是許多人眼中的OK爸媽,為何教養出涉賭圍事的NG寶貝

 

精神科醫師王浩威認為,陳凱倫父子是典型的名流教養症候群,當遭遇教養困境,這群重視公眾形象的父母親,先想到的是外界看待他的眼光。陳凱倫接受媒體訪問時坦承,他曾對兒子說過,「如果再出狀況,可能讓老爸丟工作。」

 

家庭最常出現的問題是

一、父母重視自身形象,甚於子女實質問題;

二、父母扮演全知角色,以為自己無所不能,無法誠實面對教養困境。Frown

 

把個人成就當作人生軸心,維護職場強人形象,導致這群高社經地位的爸媽們,當子女出現偏差行為警訊時,寧自力救濟,也不輕易向外界求援

專業形象擺在第一,加上不輕易示弱的防衛心態OK父母最常替子女設下的兩道教養迷障加上無止境的競爭和比較,肩頭上的不可承受之重,常讓NG子女跌倒後無力爬起。

先生在竹科園區上班的人本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李慧貞,家裡有一對就讀國小的女兒,一天,六年級的姊姊問媽媽,「班上只有我沒去補才藝,我們家是不是很窮?」李慧貞驚覺,竹科電子新貴幫子女強化「競爭力」的激烈程度,連女兒都備感壓力。

 

李慧貞說,竹科園區上班的爸媽,不但工作高度競爭,連小孩成績也被當個人競爭力的一部分。若上司和下屬的子女同校,主管就存在兒子成績不能輸部屬女兒的莫名比較心態,且篤信花錢補習就該有效果、有投入就該有產出的生產邏輯,孩子考九十分,父母眼中看到的是沒拿到的十分。

 

王浩威形容這群OK爸媽,提供的是「功能過度發達」家庭,加上缺乏自我反省,埋下依賴、反叛、邊緣化的NG小孩症狀種子卻不自知,外在環境只是或早或晚,啟動一連串偏差行為的扳機。

 

然而,教養困境沒有速效處方,「親子陪伴」、「自我承擔」是唯二解藥。親子書籍暢銷作家游乾桂認為,OK爸媽習慣一肩扛起全家壓力,「我那麼辛苦,你就得聽我的」,心態如此自然想下指導棋;但只有讓子女分擔父母壓力、面對挫折,讓出子女自我茁壯的空間,才是OK的教養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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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教養症候群」父母 教出偏差孩子

看到這樣的標題,老師們應該會頻頻點頭,表示認同,的確「OK爸媽常教養出NG寶貝。Undecided

 

因為有些家長常認為自己的學經歷高,而且喜歡控制別人,認為自己對的孩子教養沒問題,孩子就得聽自己的話,不給孩子溝通的機會,而且要孩子注意爸媽的形象。

 

然後常覺得『我的孩子很乖,一定是別人家的孩子帶壞我的孩子!』而且太早給孩子自由,孩子想要什麼給什麼,幾乎都是「物質生活」都給齊了,但孩子要的只是您的「愛」,這個「愛」很簡單,只是「傾聽和陪伴」,不是錢錢錢!Frown

 

但這個愛似乎很難,因為現今社會幾乎都是「雙薪家庭」,且總是認為孩子成績好就沒事,沒注意到這個看似成績優良的孩子,藏在他的內在的心靈是否依然光亮或者已經開始黑暗 Cool

 

沒有人是孩子一出生就會當父母,也沒有老師剛開始當老師就很會當,這些都需要互相聯絡、配合、學習等,才能成長。而老師及家長們都必需放低身段互相學習。Laughing   

            

                                                      小菁菁兒99.2.4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3/116/1zy5m.html

【法律】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修正and正咩買很炫的鬧鐘!!

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修正,新的以紅色字體標示!!如最底部~

老師跟同學說買了一個鬧鐘,看一下~很炫唷!Tongue out 猜~多少錢?

 

 

大燈全暗變這樣↓~ (謝謝郁翔幫我調時間)Smile

 

 

鬧鐘投射的字體和大燈比大小↓~

 

 

正咩日前養的魚~死光了~所以改養蝦~聽說蝦比較好養~

看得出來目前有十四隻蝦嗎?Surprised(謝謝仕翰去小水溝撿蝦送我)

小菁菁兒99.2.1 這週幾乎天天四堂輔導課~要保重喉嚨~

 

 

【舊】

國民教育法

4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 () 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 () 政府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 () 政府定之。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 () 政府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新】

中華民國99127公布

第四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資料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01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6021/ch09/type10/gov80/num33/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