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稅不稅都要用心教書!
971120教育部: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
97年11月14日,教育部和全教會召開「研商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
97年11月20日,教育部根據會議結果研擬「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
轉貼相關的會議紀錄和草案:
●●●971114研商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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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紀錄
一、時間: 97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學院科506會議室
三、主席:吳常務次長財順 紀錄:徐意雯
壹、主席致辭:略
貳、業務報告:略
參、討論事項:
提案:有關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內容細節之討論。
決議:
一、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除跨校性服務人力,得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外,其餘應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端,由學校自主用人。
二、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另有關特教班部分:
(1)資優班、各類資源班: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
(2)自足式身心障礙班:採雙導師制。
三、教師專業基金,獎勵優秀教師之專業表現:取消。
(將5億元納入其他計畫中運用,全教會並建議以納入「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計畫中運用為優先。)
四、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二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國小導師由再減一節調整修正為再減二節,需增經費約6.4億元,所增經費部分請行政院支持列入。)
五、全教會另建議:
(一)建請教育部對各項法制化之方向與內容,由全教會與教育部再確認。
(二)建請配套方案的實施時間,以「學年度」為規劃方式。如取消薪資所得免稅的實施日期倘為99年1月1日,則配套方案的實施日期建議為98年8月1日。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中午12時10分)
●●●971120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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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97.11.20
(一)取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免稅後,其課稅收入依據下列「課稅收入運用計畫」辦理;為確保所增課稅收入,用於整體教育環境之改善,應配合修正提高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21.5%下限之規定。
(二)實施前完成相關法令法制化之工作。
(三)課稅收入運用計畫:
1、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除跨校性服務人力,得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外,其餘應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端,由學校自主用人。
2、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另有關特教班部分:
(1)資優班、各類資源班: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
(2)自足式身心障礙班:採雙導師制。
3、教師專業基金,獎勵優秀教師之專業表現:取消。
(將5億元納入其他計畫中運用,全教會並建議以納入「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計畫中運用為優先。)
4、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二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國小導師由再減一節調整修正為再減二節,需增經費約6.4億元,所增經費部分請行政院支持列入。)
※附註:
全教會另建議:
(一)建請教育部對各項法制化之方向與內容,由全教會與教育部再確認。
(二)建請配套方案的實施時間,以「學年度」為規劃方式。如取消薪資所得免稅的實施日期倘為99年1月1日,則配套方案的實施日期建議為98年8月1日。
【宜蘭縣98年1月份第1次處務會議紀錄】編碼:ED-QR-098-01
(一)學務管理科工作報告:
有關自98年度起教師扣繳所得稅(於99年度開始扣繳),學校導師與專任教師扣稅後每人得減授2節課,另導師加給提高為4000元,惟兼行政職教師如主任與組長,加給與減授課時數均未相應改變,恐造成未來學校無人願兼行政職,校長找不到行政伙伴,甚至兼行政職人員最後淪為用輪流相應了事之困境,上開問題查本縣頭城國中業於97年即向教育部專函反應過,惟教育部回覆該校「錄案研議」,迄今尚未有任何相關議題的研討或回應,有關本案議題,建請處長於98年2月9日全國教育處處長會議臨時動議予以提案。
【行政院院會通過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之所得稅法修正草案】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612 10:24:44)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院會於本日(98年6月11日)通過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修正草案,取消現役軍人薪餉及托兒所、幼稚園、國民中、小學與私立初級中、小學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之規定,並明定自99年1月1日施行。 財政部表示,現役軍人之薪餉及國民中、小學與私立初級中、小學教職員之薪資,分別於44年及68年修法予以免稅,實施迄今已逾數十年。當時係基於動員時期之背景及為使從事國民教育與幼稚教育工作人員享有免稅優惠之考量。惟隨著時空變遷,上開基於身分別、職業別之免稅規定,有違所得稅量能課稅及租稅公平原則,各界迭有取消免稅之建議。案經提報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措施部分由行政院相關權責機關另作處理」,該部爰擬具上開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今日行政院院會即是審查通過該部所研擬之修正草案。 本次修法係取消職業、身分別免稅規定,為我國租稅史上十分重要的里程碑,使我國所得稅制與時俱進,落實租稅公平,建立合理稅制。財政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可徵起之稅收預估約160億元,將作為教育部、內政部及國防部規劃配套措施之經費來源,教育部將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合計98.1億元;內政部則補助托兒所教保人員教保費、臨時助理教保人員人事費及其他學齡前兒童照顧服務,合計4.1億元;國防部是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57.3億元。
㊣中華民國萬萬”稅”,所以稅目有很多種類,若問我是否贊成軍公教繳稅?我贊成!但是課稅的比例及相關規定,配套措施處理好就好。至於導師、行政、專任,每種職務都有其不同的辛苦,如果要能同理心去看待每種職務,那就有「公平的輪調制度」,每個位置做做看囉!但是最怕「換一個位置就換一個頭腦,不懂體諒囉!」,至於繳稅問題,有人提到多關心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及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我反而是覺得多多珍惜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上用心去做,其它交給行政院教育部及立法院去處理囉!
看到同學和同事們等都還在努力,且缺額越來越少,能考上「正式老師」,已經要好好珍惜了!答應以前同學、同事要幫他們報名等,但兼任行政,沒寒、暑假,這個重大責任,爸媽說他們會幫她們,而我之前帶她們去拜拜,也幫她們祈福,不過還是千叮嚀、萬叮嚀,筆試真的很重要,要好好唸書,只有筆試能衝高才有用囉!因為自己可以控制。至於口試、試教比較會有人為因素而影響,自己比較無法控制。這週瓊姐要從高雄市到台北縣考試,因為要上班,沒辦法陪她囉!爸媽說睡我房間就好囉!會載她去考試!然後去金門報名,再送她去機場搭飛機。我的好友們,加油!
今天把圖書館佈置的越來越美囉!晚上又和琹去新月二樓的三九元店大採購,圖書館越來越美囉!開心!謝謝琹唷!我們倆是比"花"多的!明天再來佈置!再拍照放圖書館部落格囉!
小菁菁兒2009/6/22(一)㊣
資料來源:http://www.tccta.org.tw/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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