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同學整理這些重點,看一下囉!
其實各政黨吵的沸沸洋洋,只要是對我國好的政策或協定等,只要經過仔細考量及評估,努力以赴去做囉!
就像一個好的教育政策到不同國家去實施,也會呈現不同的結果!
【CECA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
Comprehensive
[]綜合的
Economic
[]經濟上的
Cooperation
[]合作
Agreement
[]協定
簽署關係為獨立對等國家或政治實體,內容為雙方互減關稅,先有框架性協定,再分年陸續實踐。
【CEPA更緊密經貿夥伴安排】
Closer
[]緊密的
Economic
[]經濟上的
Partnership
[]合夥
Arrangement
[]約定、安排
簽署關係為同一國家或是一國兩制,像是中國大陸單邊開放市場、提供港澳服務、投資進入大陸市場優惠。
CECA定位為廣義的FTA(自由貿易協定)。
【FTA自由貿易協定】
Free
[]自由的
Trade
[]貿易
Agreement
[]協定
簽署關係也是獨立對等國家或政治實體,內容為雙方全部談妥免稅清單及時程後,才簽署FTA,按時間表生效。
CECA在國際間屬於泛FTA的一種,源起於印度與新加坡簽的CECA。
不過兩岸打算談判的CECA,與FTA仍有差異,經濟部打算套用「東協加一模式」,先簽訂CECA框架性協定,再以提早降稅方式,漸進式談判雙方互免關稅項目;與FTA的免稅清單談妥後才簽訂不同。
CEPA,最大的差異在於CEPA的「A」是「Arrangement」(安排),並非「Agreement」(協定)。「Agreement」象徵兩個獨立對等國家或政治實體簽署的正式外交協定;但「Arrangement」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解決中國大陸與港、澳在世貿組織分屬於不同關稅領域的問題。
資料來源: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14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