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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替代役協助維護學生安全
交安計畫工作納入學校行事曆
全校同學票選校園危險區域
交通安全全校宣導實施時間一覽表
針對危險路段及路口擬定因應對策及執行成效
針對危險路段及路口擬定因應對策及執行成效
路段或路口 | 危險因子 | 因應對策 | 改善成效 |
校門口前巷道 | 校門口前巷道寬度不足,學生行走與車輛常爭道。 | 調整路隊編排方式及行走路線。 | 非雨天時已較無人車爭道情形發生,但雨天接送車量暴增,仍會壓迫學生路隊行走路線。 |
校門口 | 上放學時段,學生穿越馬路有安全之虞。 | 上放學時間由導護老師或替代役引領學生過馬路。 | 學生欲過馬路會先告訴師長,由師長引領安全通過。 |
加油站到校門口道路 | 學生上學時若謹守靠右行走,需過二次馬路,增加發生危險機會 | 宣導自加油站往學校行走之學生,僅需遵守「靠邊行走」,注意車輛。 | 學生都已能減少過馬路次數,惟此段道路二側經常有車輛停放;提醒學生盡量靠邊行走。 |
永同路與同新路交叉路口 | 道路較寬,路口較大,自枕山通往市區的車在綠燈時需左轉,有些車輛不禮讓行人,常與學生爭道。 | 1.上放學時間,導護老師與愛心志工依據燈號指示並帶領學生通過路口。 2.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遵守交通號誌的指示及「停、看、聽」。 3.請枕山派出所派員協助指揮交通。 | 路口安排1位導護老師及2位愛心志工引領學生過馬路,枕山派出所員警亦會不定時到場協助,學生能安心穿越馬路。 |
後門穿越同新路路口 | 該處號誌燈為閃燈標誌,無紅綠燈顯示,無法讓行人安心穿越馬路 | 1.上放學時間,導護老師或愛心志工依據燈號指示並帶領學生通過路口。 2.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遵守交通號誌的指示及「停、看、聽」。 | 學生欲過馬路時由導護老師和交通愛心志工引領,學生能安全通過。 |
本校校園安全地圖之宣導
同樂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與獎懲要點」及本縣「101年度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實施計畫」。[@more@]貳、目的:
一、培養學生之交通安全知識,並能遵守現行交通規則。
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防範交通事故發生。
三、先由學生本身做起,進而影響及家庭,擴大到社會,俾能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社會秩序。
四、結合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妥善運用社會資源,建立共識,發揮整體交通安全教育之效果。
叁、實施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交通安全教育是學校、家庭與社會相互配合之教育工作,除全體師生皆應遵守,亦需家長予以配合。
二、持久性原則:交通安全教育應視為學校課程之一部份,除與學校行政各部門之計畫相配合,於朝(級)會、團體活動等配合實施之外,更應與各學習領域密切連絡,使之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
三、情境性原則:推行交通安全教育需充實設備、佈置環境,並力求切合實際情境,提高境教效果。此外,也需特別重視日常生活之交通秩序,並能隨機指導,以養成正確之觀念,適應現實社會之環境。
四、生活化原則:交通安全之教學內容應力求生活化,可儘量運用圖表、模型、影片、實物或網路資源等教具,以提高學習興趣,並隨機實施演示活動,加深印象。
肆、實施方式:
一、組織「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
1. 職責:規劃、訂定交通安全教育年度計畫,納入學校行事曆列管執行,並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檢討事項另詳附件),紀錄並經校長核定後執行。
2. 會議頻率:「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於每學期初、學期末召開議,並得視狀況併入校務會議或教師朝會辦理。
3. 成員:基於全面性原則,全體教職員皆為「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成員,再納入家長會會長、愛心媽媽隊長,其組織職掌表如下。
職稱 | 現 職 | 姓名 | 工 作 職 掌 |
召集人 | 校長 | 游淑惠 | 綜理交通安全教育推行督導事宜 |
副召集人 | 教導主任 | 陳月娟 | 籌劃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之推行 |
總務主任 | 王惠珍 | 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與社區資源之配合運作 | |
執行秘書 | 生活組長 | 葉明政 | 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與生活教育配合事宜 彙整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資料及環境佈置 主辦組織交通路隊、組訓交通小義工 |
委員 | 科任教師 | 黃姿榕、游秀絹、李素卿、劉美瑩 | 負責指導全校學生交通安全教育 協助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之推行及融入課程 |
級任導師 | 薛麗英等12人 | ||
主計 | 林淑良 | 負責交通安全教育經費之管控 | |
人事 | 林珠亮 | 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執行成效之獎懲 | |
家長會長 | 陳聰文 | 負責交通安全教育與家長之宣導事項與溝通 | |
教師 | 陳幸瑜 | 協助組織愛心媽媽服務隊 負責交通志工之連繫、宣導與溝通 | |
愛心媽媽隊長 | 廖淑惠 |
二、組織交通路隊
1. 規畫學生上下學路隊,並選擇安全之上下學交通動線。
2. 依放學方式組成四個隊伍(前門右轉、前門左轉、後門與家長接送),每班路隊設組長一人,並請級任導師協助填造名冊。
3. 輔導兒童養成排路隊上下學之習慣,並能注意路上之安全與交通規則。
三、組織學生交通小義工隊
1. 由高年級四個班遴選熱心學生組成交通小義工隊,經訓練與見習後,由學校配發相關器材(值勤時務必穿著導護識別背心,手持交通指揮旗幟,若遇雨天請穿雨衣)與表單配件,依據值勤表準時出勤。
2. 交通小義工於每日上下學時間擔任校門口及後門口之交通指揮工作。其職責為維持校內交通安全秩序,協助記錄違反校規學生名單,再轉知各班導師,列入各班生活常規處理依據。。
四、加強導護輪值工作:由全校教師輪值擔任交通安全維護工作,依據工作分配表(另行頒佈)於每日上下學時間,前往指定之路口站崗,實施交通指揮。其職責如下:
職務名稱 | 工作內容 | |
各自工作 | 共同工作 | |
總導護 | 1.上午7:20~7:40巡視校園。 2.每週一學生朝會時報告學校作息動態、時事宣導與失物招領等事項。 3.填寫失物日誌(線上版)。 4.放學時帶領後門路隊過馬路。 ※「放學路隊集合工作」由教導處幹部輪流擔任。 | 1.隨時指導學生生活常規。 2.督導交通義工確實執行各項學生自治工作。 3.於晨間活動巡視校園內外打掃工作,維持校園內外整潔。 |
7-11導護 | 1.上午7:20~7:40於7-11路口協助學生過馬路。 2.放學時帶領前門路隊過馬路。 3.填寫學校日誌。 | |
校門口 | 1.上午7:20~7:40於校門口前協助學生過馬路。 2.放學時協助校門口家長接送區秩序管理。 | |
朝會義工 | 1.每週二學生朝會負責司儀、播音與升旗事宜。 2.配合本校行事曆進行各項主題教育宣導。 | 1.協助執行學校各處室或教師所交辦事項。 |
交通義工 | 1.維持校內交通安全秩序,協助記錄違反校規學生名單,再轉知各班導師,列入各班生活常規處理依據。 2.其他導護教師交辦事項。 |
五、佈置交通安全教育環境
1. 學校環境交通化之佈置,於適當情境設置標誌或標線及動線,或張貼交通標誌圖卡與交通安全宣導海報。
2. 於學校網路公告欄設置交通安全教育專區,隨時提供新知。
六、配合「交通安全學習手冊」進行融入教學
1. 教學時間:請各班利用導師時間、綜合活動、班週會或其他適當時間,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
2. 每年12月及3月各利用一次學生朝會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有獎徵答。
3. 各年段教材與進度如下:
◎低年段交通安全教育建議進度表
週次 | 教學內容 |
1~5週 | 1. 指導學童放學路隊之編排。 2. 指導學童路隊行進方向與秩序之維持。 3. 指導學童認識各類指揮交通人員。 4. 指導學童服從指揮交通人員之指示。 |
6~8週 | 1. 認識學校週邊交通狀況。 2. 認識學校週邊交通設施及正確使用方法。 |
9~13週 | 1. 認識各型交通工具,諸如:機車、腳踏車、汽車等。 2. 指導學童搭乘各型交通工具時,應注意並遵守的規範。 |
14~18週 | 1. 認識各類大眾交通工具,諸如:捷運、計程車、公車、火車等。 2. 指導學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應注意並遵守的規範及禮儀。 |
19~21週 | 1. 介紹各項與行人有密切關係之交通規則。 2. 指導學童認識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安全。 |
◎中高年段交通安全教育建議進度表
週次 | 教學內容 |
1~5週 | 1. 認識各型交通工具,諸如:機車、腳踏車、汽車等。 2. 指導學生搭乘各型交通工具時,應注意並遵守的規範。 |
6~10週 | 1. 認識各類大眾交通工具,諸如:捷運、計程車、公車、火車等。 2. 指導學生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應注意並遵守的規範及禮儀。 |
11~13週 | 1. 認識各項交通號誌及其意義。 2. 指導學生遵守交通號誌。 |
14~18週 | 1. 認識各項交通規則。 2. 指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之重要性。 |
19~21週 | 1. 指導學生認識各項交通違規及罰責。 2. 指導學生了解違規的後果及應負之責任。 |
七、交安觀念擴及社區:加強教師與學生,家長觀念之溝通,共同遵守交通安全之習慣。
1. 運用「親職教育講座」及「班親會」充實家長交通安全常識,共同督導其子女養成守法守紀的習慣。
2. 鼓勵學區店家參與「愛心商店」評選,共同維護學生安全。
3. 招募社區民組織「交通志工隊」,與導護老師共同維護學生安全。
4. 結合枕山派出所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維護與宣導。
5. 利用出席各項社區集會活動時加強宣導。
伍、督導考核:除「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定期會議之外,得視狀況隨時於教師朝會辦理檢討工作。
陸、附則: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