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研習
一、認證程序: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人員,需參加本府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並進行教學演示通過者為合格。
二、報名資訊及地點:
(一)報名申請資料:
1國民身分證(影印本貼至報名表背面)
2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取得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相當能力之合格證書。
(二)報名方式:
1現場親自報名、委託報名:
請備妥前述申請資料送至現場報名地點收件查核,委託他人請另附委託書。
現場親自及委託報名地點:宜蘭縣政府301會議室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報名收件時間:110年10月29日(五)上午9時至12時止。(逾時不候)
2郵寄通訊報名:
請檢附報名申請資料證明文件影本(簽名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各1份,逕寄至承辦學校(須於報名截止日期10月29日前寄件,並以郵戳為憑)。
透過郵寄報名者,並於研習期間攜帶正本供承辦學校查驗並當場退還,若研習結束前未查驗,視同放棄培訓資格。
郵寄通訊收件地點:宜蘭縣大同鄉四季國民小學(267宜蘭縣大同鄉四季村和勳巷1號)
三、專業培訓時間:
專業培訓課程時間:110年11月27-28日、12月5日、12月11-12日(週六日之間),計5天,研習人員須參加第5天的結業式及觀摩教學,請假3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
專業培訓研習地點:宜蘭縣大同鄉寒溪國民小學(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研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及宜蘭縣政府相關防疫指引辦理,學員參與本次研習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並攜帶疫苗接種證明或研習課程三日內新冠肺炎快篩陰性證明;倘疫情因素無法進行實體課程,得調整線上研習辦理或停止辦理,並另行通知學員研習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