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宜蘭縣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試辦推薦計畫」轉知相關師生踴躍報名參賽~
109年宜蘭縣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試辦推薦計畫(草案)
壹、目的
教育部為推行語文教育,並因應十二年國教強調素養導向教學之需,希望本土語文能透過情境化、脈絡化的學習過程,以提升學生本土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並能在日常生活中整合活用。
貳、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參、甄選暨辦理方式
一、競賽單位:以學校為競賽單位,由各校自由推派競賽員參賽,本競賽不受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規範。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國小學生組:就讀公私立國小且未滿十五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國中學生組:就讀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且未滿十八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高中學生組: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且未滿二十歲、五專前三年學生、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競賽語別
(一)閩南語(各組均參加)。
(二)客家語(各組均參加)。
(三)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各組均參加)。
◎客家語腔調、原住民族語請參閱(附件1)
四、競賽員名額:各語言各組各校以1人為限。
五、競賽員資格:
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各語言各項目,各競賽員每人以參加 1 項為限,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六、 推薦對象:
(ㄧ)通過族語認證之競賽員
閩南語:通過教育部認證考試初級(含)以上認證之國中、國小學生及通過中級(含)以上認證之高中學生。
客家語:通過客家委員會認證考試初級(含)以上認證之國中、國小學生及通過中級(含)以上認證之高中生。
原住民族語: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認證考試初級(含)以上認證之國小學生及通過中級(含)以上認證之國中、高中學生。
(二)曾參加鄉鎮級以上本土語相關競賽經歷。
(三)學校認定有語文能力者。
七、推薦方式:
(ㄧ)每校可自由推派至多1名競賽員參賽,受推薦人員需完成「推薦報名表」 (如附件三)。
(二)本府將邀請講師指導集訓本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集訓期間依各競賽員之整體表現、表達流暢、從容自信及潛力等,各組推派1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若無正當理由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競賽或缺席全國競賽,將取消爾後參加縣賽資格。
肆、推薦收件及競賽日期:
ㄧ、請於109年7月17日前,紙本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電子檔(無需核章)請寄送至承辦人信箱:ping65922@tmail.ilc.edu.tw彙辦。
二、受推派之競賽員逕代表本縣參加全國競賽,於109年11月29日(星期日)假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及私立同德高級家事商業學校(暫定,實際競賽地點視報名人數安排)舉行。
伍、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客家語腔調、原住民族語說明
附件1
一、客家語腔調有四縣、海陸、大埔、饒平、詔安、南四縣。
二、原住民16族42語別名稱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