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核項目 | 檢核操作定義 | 評分標準 |
加強綠化校園,鼓勵學生確實下課休息,力行望遠凝視活動 | 1、將校園美化做為常態工作,進行校園環境美化及種植花木之執行及維護管理。 2、安排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參加環境教育研習。 3、每天有集體時間進行望遠凝視,並全校正確執行。 4、設計避免近距離過度用眼之教學方法。 |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
每學年舉辦至少二至三場視力保健活動,並將視力保健的方法納入教學單元活動中 | 1、將視力保健活動納入校務計畫,並訂定視力保健工作計劃及執行方針。 2、加強視力保健課程,利用升旗、週會時宣導。 3、運用視力保健教育教材規畫觀摩教學活動。 4、公開獎勵視力保健生活習慣良好及視力正常之學生。 |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
提供符合規定的燈光照度 (黑板不低於500米燭光、桌面照明度不低於350米燭光) | 1、每個學期總務處至少執行一次照度測量,並針對缺點進行改善。 2、教室內光源穩定,燈光不閃爍。 | 符合2項者為『優』(4分) 符合1項者為『良』(3分) 符合0項者為『差』(1分) |
鼓勵教師及家長指導學生養成端正的閱讀寫字姿勢,避免不良姿勢造成視力及脊柱側彎之傷害 | 1、辦理鼓勵家長指導學生端正閱讀寫字姿勢活動計劃。 2、成立學童視力保健家長義工組織,推展各項視力保健工作。 3、每學期至少辦理乙次視力保健親子座談會。 4、每位老師均能正確使用新型課桌椅。 |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
健康促進學校檢核表-視力保健
健康促進學校教育訓練小組
依規定進行學生眼科檢查,並在檢查後一個月內通知家長篩檢結果,並登錄學生視力初、複檢資料庫,及隨機實施視力保健親職教育 | 1、依規定時間進行學生視力檢查並登錄檢查結果,且在一個月內通知家長篩檢結果及矯治追蹤。 2、緩和現有視力不良學生視力逐年惡化的程度。逐年降低視力不良學生人數之比例。 3、配合醫師確診之建議接受治療比率達100﹪ 4、辦理視力保健親職講座暨成立學生自治團體宣導視力保健活動。 5、辦理視力不良學童家長座談會,關懷並輔導接受眼科藥物治療或配鏡矯治之學童。 6、將視力篩檢、複檢及矯治結果提交校務會議中討論,並提出因應計畫 | 符合5-6項者為『優』 符合3-4項者為『良』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
依據新型課桌椅對號入座原則,訂定課桌椅管理辦法,按學生身高配置正確型號之課桌椅(國民中小學適用) | 1、全校皆依規定配置對號入座。且有良善的維修計劃,並有教學課程。 2、級任教師實施機會教育,隨時保持正確閱讀習慣及姿勢(離課本至少三十五公分)。 3、學校訂定課桌椅更新及維修計劃。 4、班級張貼正確新型課桌椅使用對照表。 |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
◎自訂檢核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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