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進學校檢核表(視力保健)

檢核項目

檢核操作定義

評分標準

加強綠化校園,鼓勵學生確實下課休息,力行望遠凝視活動

1、將校園美化做為常態工作,進行校園環境美化及種植花木之執行及維護管理。

2、安排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參加環境教育研習。

3、每天有集體時間進行望遠凝視,並全校正確執行。

4、設計避免近距離過度用眼之教學方法。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每學年舉辦至少二至三場視力保健活動,並將視力保健的方法納入教學單元活動中

1、將視力保健活動納入校務計畫,並訂定視力保健工作計劃及執行方針。

2、加強視力保健課程,利用升旗、週會時宣導。

3、運用視力保健教育教材規畫觀摩教學活動。

4、公開獎勵視力保健生活習慣良好及視力正常之學生。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提供符合規定的燈光照度

(黑板不低於500米燭光、桌面照明度不低於350米燭光)

1、每個學期總務處至少執行一次照度測量,並針對缺點進行改善。

2、教室內光源穩定,燈光不閃爍。

符合2項者為『優』(4分)

符合1項者為『良』(3分)

符合0項者為『差』(1分)

鼓勵教師及家長指導學生養成端正的閱讀寫字姿勢,避免不良姿勢造成視力及脊柱側彎之傷害

1、辦理鼓勵家長指導學生端正閱讀寫字姿勢活動計劃。

2、成立學童視力保健家長義工組織,推展各項視力保健工作。

3、每學期至少辦理乙次視力保健親子座談會。

4、每位老師均能正確使用新型課桌椅。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健康促進學校檢核表-視力保健      

                                                               健康促進學校教育訓練小組

依規定進行學生眼科檢查,並在檢查後一個月內通知家長篩檢結果,並登錄學生視力初、複檢資料庫,及隨機實施視力保健親職教育

1、依規定時間進行學生視力檢查並登錄檢查結果,且在一個月內通知家長篩檢結果及矯治追蹤。

2、緩和現有視力不良學生視力逐年惡化的程度。逐年降低視力不良學生人數之比例。

3、配合醫師確診之建議接受治療比率達100﹪

4、辦理視力保健親職講座暨成立學生自治團體宣導視力保健活動。

5、辦理視力不良學童家長座談會,關懷並輔導接受眼科藥物治療或配鏡矯治之學童。

6、將視力篩檢、複檢及矯治結果提交校務會議中討論,並提出因應計畫

符合5-6項者為『優』

符合3-4項者為『良』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依據新型課桌椅對號入座原則,訂定課桌椅管理辦法,按學生身高配置正確型號之課桌椅(國民中小學適用)

1、全校皆依規定配置對號入座。且有良善的維修計劃,並有教學課程。

2、級任教師實施機會教育,隨時保持正確閱讀習慣及姿勢(離課本至少三十五公分)。

3、學校訂定課桌椅更新及維修計劃。

4、班級張貼正確新型課桌椅使用對照表。

符合4項者為『優』(4分)

符合3項者為『良』(3分)

符合2項者為『可』(2分)

符合1項者為『差』(1分)

◎自訂檢核項目

 

 

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