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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實施計畫~宜蘭縣106年度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初賽活動實施計畫

壹、計劃依據: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振興第2期六年計畫

貳、計畫名稱:第七屆全國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初賽活動。

參、計畫目的:

一、藉由短篇話劇及舞台劇之競賽活動,鼓勵家庭、部落(社區)組織激發創意,以家庭對話、部落(社區)生活動態與族群之歷史文化為腳本,透過情境式表演設計,深化語言文化之使用經驗,從而擴展族語在家庭、部落(社區)使用的習慣與場域。

二、建立觀摩、學習與交流之平台,提高原住民族社會對於多元母語發展的認知與觀感,進而帶動「說、學族語」的風潮。

三、闡揚原住民族文化,提升族人使用族語之表達能力,積極培育嫻熟應用「族語」之新世代人才。

四、活化瀕危語言之生機,整合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言實施計畫中,族語學習家庭之復振策略,透過參與演出,重新溯源與建立民族自信心,進而培養「搶救自己的族語」之族群使命感。

五、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昇本鄉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 以弘揚語文及地方語言文化、歌謠,藉此活動共同學習,傳承部落文化, 活化部落生命力,提昇民族自信心,特舉辦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羅東鎮公所、大同鄉公所、南澳鄉公所、南澳鄉各
社區發展協會、各學校。

伍、比賽日期:106429日(星期六)上午9時。

報名日期:106217日至106310日止。

領隊會議暨公開抽籤:於1063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原民

所地下一樓會議室召開領隊會議後隨即抽籤,未到

場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受理報名專線:王小姐(03)9253995#221

報名表如附件表,相關資訊請上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網站

http://aborigines.e-land.gov.tw/Default.aspx下載facebook-宜蘭

縣原住民事務所查詢。

陸、比賽地點:宜蘭縣羅東鎮公所(展演廳)

柒、參加對象:家庭組、學生組、社會組 (設籍本縣戶籍者)

捌、實施內容及執行:

一、競賽組別與項目:

(一)家庭組:族語短篇話劇。

(二)學生組:族語舞台劇。

() 社會組:族語舞台劇。

二、參加對象及人數規定:

(一)家庭組:

1.以「家庭」為單位組隊。

2.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

三親等內之血親為限。

3.每隊以4~6人為限,且至少須有1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

少年(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3人為限)。

() 學生組: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2.每隊以12~20人為限,不具有學生身分之人員至多4人(如須燈光、

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三)社會組:

1.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

2.每隊以12~20人為限,惟成員至少須有4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

童或青少年(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

為限)。

三、競賽方式:

(一)家庭組:

1.演出內容由參賽隊伍自日常生活及一般對話素材中,自行編劇及製作簡易表演道具,而編劇內容以自然、真實、創意等為宜,演出方式儘量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形式呈現,以生活中自然真切的對話呈現族語生命力為佳。

2.演出時間以6分鐘為原則,8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以2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3.參賽隊伍應於登場演出前,提供演出台詞之族語與中文之對照內容,

並於演出時,安排播放字幕之人員。

(二)學生組、社會組:

1.演出內容由參賽隊伍自日常生活、部落(社區)歷史故事或族群傳統文化、神話傳說等素材,自行編劇及製作簡易表演道具,演出方式儘量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形式呈現,並以族語對話為主要呈現方式。

2.演出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12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以3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3.參賽隊伍應於登場演出前,提供演出台詞之族語與中文之對照內容,

並於演出時,安排播放字幕之人員。

以上台詞簡報檔須於比賽前二週(106414)提供。

玖、報名資格與時間:

一、初賽:

()報名參加「家庭組」之隊伍,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備查。

()參賽人員以參加1項競賽組別為限,禁止跨組(隊)報名參賽,違者除

取消其參賽資格。

()報名表經送出後,不得藉故要求更改。

二、全國決賽:

1.競賽組別之冠軍隊伍為原則。

2.競賽組別之冠軍隊伍,如無法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族語戲劇決賽並取消
比賽名次及補助獎金全部收回由後續掛名依序遞補之。

拾、評分標準:

一、評審委員須具備如下前三項任一資格條件:

(一)熟悉競賽族群之歷史文化,且具族語聽說讀寫之能力者。

(二)對戲劇展演具專業水準者。

(三)中央及各縣、市族語推動委員會(小組)之委員(有三等親以內之親屬
關係或具其他利害關係迴避)

二、評分項目及配分:

(一)家庭組、學生組、社會組

1.族語(發音、語調、流暢度)………………………………………50%

2.演出內容(故事、對白、情節、演出形式)……………‥………20%

3.演技……………………………………………………………………20%

4.其他設計(燈光、服裝、音樂、道具等)…………………………10%

三、按各參賽隊伍之族語別,至少需有兩位熟稔該族語別之人員擔任評審委
員。

四、評分注意事項:

(一)除「燈光、音響、放映字幕人員」外,參賽隊伍演出人員應以報名表件所列之人員為限。

(二)參賽隊伍演出之劇情內容,如與報名繳交之資料不符者,不予計分。

(三)參賽隊伍演出之劇情對話,均應以現場發聲方式演出,不得以預先錄製之音檔替代或輔助,否則視同棄權,不列入評分。

(四)參賽隊伍演出(或發聲)開始即進行計時,演出時間達規定之「下限時間」時,響鈴二聲;演出時間達規定之「上限時間」時,響鈴一長聲,參賽隊伍應即結束演出並退場。

(五)參賽隊伍演出之時間未達下限時間,或逾上限時間者,每半分鐘扣除「舞台設計」項目分數0.5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

五、初()賽前,承辦機關或受委託廠商應於活動舉辦日期之前即先行召開評審領隊會議,俾利充分了解各項工作分派及順暢溝通管道,會議中除說明競賽規則及評分標準外,並公開抽籤決定比賽次序;競賽結束後,召開評審會議確認比賽成績,並於頒獎時公布成績與名次,以昭公允。

六、初()賽頒獎後,應由評審長或由評審委員相互推派代表,針對所有參賽隊伍總體表現、個別參賽隊伍或獲得優勝隊伍之優缺點進行簡要講評,俾利各參賽隊伍改進缺失及精進優點,進而使各參賽隊伍演出水平能夠逐年提升。

七、戲劇研習訓練:於中央擬定全國決賽日期後,由本府前置辦理戲劇研習

訓練(代表出賽隊伍全體人員應到)

八、評審會議:比賽當天召開,說明競賽規則及評分標準,比賽結束後,立

即召開評審會議確認比賽成績,並頒獎宣布名次,比賽成績張貼公告,以昭公允。

拾壹;獎勵:由主辦單位頒贈獎狀

一、家庭組族語短篇話劇比賽:(獎金暫定,視報名情形調整)

第一名獎金3,500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獎金 2,500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獎金 2,000元、獎狀乙只。

佳 作 獎金 1,000元、獎狀乙只。

獎勵名額:

1.參賽隊伍未達2隊時,取一名,餘列為佳作獎。

2.參賽隊伍為3隊以上時,取前三名。

二、學生、社會組族語舞台劇比賽:(獎金暫定,視報名情形調整)

第一名獎金 7,000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獎金 5,000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獎金 4,000元、獎狀乙只。

佳 作 獎金 2,000元、獎狀乙只。

獎勵名額:

1.參賽隊伍為3隊時,取前一名。

2.參賽隊伍為4隊以上時,取前三名。

拾參、本計畫經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拾肆、附則:

一、凡參加比賽之評審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指導老師指揮伴奏及行

政人員)應一律給予公(差)假。

二、凡參加得名比賽隊伍,請主辦單位頒贈獎狀,以茲鼓勵。

三、參加比賽之團體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一)參賽隊伍之演出內容,鼓勵自行創作,並不得抄襲他人之作品,演出使用之音樂,應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之授權。

(二)參賽隊伍競賽所需之服裝、道具或樂器等相關器材,請自行準備。

(三)與賽者請於競賽前卅分鐘完成報到手續,大會司儀朗誦參賽號次與隊 名時,該參賽人員應即登台,唱名三次不到以棄權論。如有不可抗力之偶發情況,經主辦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但必須按出場順序與賽,且不得延誤賽程。

 

(四)參賽隊伍應服從評審委員之評判結果,如有疑義或抗議事項,應由領隊由書面提出,抗議事項以競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之資格為限,並應於競賽成績公佈後1小時內提出;未以書面方式或逾時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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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四、徵選組別及資格:除原住民族語不區分徵選組別外,閩南語、客家語及其他本土語言徵選組別如下

()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社會組:前二目以外之民眾。

五、徵選文類:

()徵選文類:

1、現代詩:六十行以內。

2、散文:閩南語、客家語二千五百字至四千五百字;原住民族語五百詞至二千詞

3、短篇小說:閩南語、客家語五千字至一萬三千字;原住民族語三千詞至五千詞

4、翻譯文學:將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

()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一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六、獎勵: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各組每位得獎人,由本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獎勵名額及獎金額度如下

()閩南語及客家語各組各類錄取前三名各一名,獎金額度如下:

1、現代詩: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

2、散文: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3、短篇小說: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

()原住民族語各文類獎勵名額及獎金額度如下:

1、現代詩:十二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2、翻譯文學:八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

3、散文:八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

4、短篇小說:六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

()其他本土語言之獎勵方式,依語言別性質,參照閩南語、客家語或原住民族語之規定辦理。

()閩南語及客家語各組各類錄取名額得從缺;另於總名額不增加之前提下名次得並列

()原住民族語各文類獎勵名額於總名額不增加之前提下,得增減各文類獎勵名額

七、徵選規定:

()辦理期間:由本部依各語言別實際辦理情形公告之。

()參選限制:

1、曾依本要點參選,獲得前點所定同組同類第一名達二次者,不得報名參選該類組。

2、參選作品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並不得曾獲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

3、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4、違反前三目規定之一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選資格或得獎資格,其已發給之獎狀、獎座應予追回,其已發給之獎金應予追繳

()注意事項:

1、未附參選資格證明文件、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本要點及報名規定之事項者,經主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內補正者,應不予受理。

2、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

3、投稿原住民族語之作品,以族語撰文,應使用本部公告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並附漢語對照;投稿閩南語之作品,以拼音書寫者,應使用本部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投稿客家語之作品,以拼音書寫者,應使用本部公告之「客家語拼音方案」

 

4、用字應尊重作者書寫習慣。但本部出版發行或使用得獎作品時,得依公告之「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及「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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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山車站相見歡,來宜做客慶天穿!

        106年全國客家日「來宜做客 慶天穿」活動將於2月19日在最美的鐵道車站-冬山火車站熱鬧登場,邀請大小朋友來共慶天穿!

        宜蘭縣政府於19日上午7時起,以客棧健康走(環縣健走第2站-生態綠舟)展開活動序幕,另有一連串精湛節目接棒演出,今年更邀請到客家金曲樂團「生祥樂隊」來分享客家搖滾,讓民眾們欣賞與眾不同的客家音樂。
        每年農曆正月二十是「天穿日」,也是客家人傳統小過年,客家俗諺說:「有做無做,尞到天穿過」,「有賺無賺,總愛尞天穿」,這一天客家人「男不耕田、女不織布」,共唱山歌來慶祝,天穿日對客家人而言具有其特殊意義。傳說這天穿耳洞不易發炎感染,且會像「女媧娘娘」般美麗,也能祈求小孩乖巧聽話;而在宜蘭地區,天穿日有吃蘿蔔粥的習慣,桃竹苗地區則會舉辦山歌歌唱比賽,並會用年糕來敬拜土地公,以祈求平安福壽綿長。

        今年度同時響應「221世界母語日」,縣政府誠摯邀請大家一同用母語來對話,並分享不同的族群文化,當天安排有「我愛說母語 母語大聲說」活動,民眾只要完成指定任務,即可獲贈精美小禮1份,數量有限,贈完為止喔!除了有精湛的節目演出,活動現場亦安排有哈客樂活DIY、客家美食饗宴、客家文創、環保綠市集以及犬貓幸福送養會等,精采絕倫,絕不能錯過!

        2月19日,冬山車站相見歡,來宜做客慶天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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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客家日~ 「天穿日」的由來

        農曆正月二十日「天穿日」是客家人獨有的特殊節慶,具深遠文化傳承意義。過去每逢「天穿日」,客家人便會放下工作,一方面忙裡偷閒,另一方面也讓大地休養生息;從現代環保概念來看,適度地給予大自然修補恢復的時間,更能讓環境生生不息、資源永續發展。

        舊時相傳水神與火神相爭,將天撞出一個大洞,女媧為免去人間災苦,於是煉石補天,人們感念女媧的幫助,這就是「天穿日」的由來。農業時代,客家族群非常重視「天穿日」,這天客家人不工作,並唱山歌自娛;此外,客家人也會將保留一塊年節時做的甜粄,煎過後在「天穿日」時上香祀拜,煎炸過的甜粄黏稠Q軟,有助女媧補天之意;也會把甜粄揉成小圓球狀,油炸後稱為「油堆子」或「油槌子」,插上針線拿來祭拜,稱做「補天穿」。更有不少廟宇選在這時候「開印」、「開扉」,部分客家鄉鎮還會舉辦山歌比賽,每到「天穿日」,各地客家庄熱鬧非凡,呈現歡樂慶祝的氣氛。

        「天穿日」是客家傳統節慶,內含愛惜自然及環保等時代精神,是具有國際發展性的慶典節日,藉由具有國際高度的節日凝聚全球客家族群之意識,更有助於建設台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交流中心。此外,「天穿日」不但具有濃厚的客家文化意涵及相當的號召力,爭議性也相對較低,更能藉此喚起式微的客家文化,發揚傳統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