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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3年度現職教師原住民族語認證研習實施計畫

宜蘭縣103年度現職教師原住民族語認證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落實本土教育推展,提升本土語言課程內涵。

二、活化本土語言課程,提供多元學習,激發學生學習興趣。

三、提升教師本土語言教學能力,有效應用本土語言教學。

参、推動重點:

一、辦理現職教師原住民族語泰雅語教學增能研習,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二、提升現職教師原住民族語認證通過率。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大同鄉大同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宜蘭縣大同鄉國民中小學、宜蘭縣南澳鄉各國民小學、宜蘭縣原住民文教促進會、宜蘭縣原住民部落大學。

伍、辦理時間:103714日至716日。

陸、辦理地點:大同鄉大同國小。

柒、參加對象:一、本縣大同及南澳鄉各國中小原住民籍現職教師。(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二、縣內各國中小教師。(鼓勵參加,原住民籍教師優先)。

捌、報名方式:學校現職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繫大同國小劉雅琴老師TEL9801025 0953356492

玖、敘獎:辦理本計畫之工作人員,請承辦學校依權責辦理敘獎。

拾、預期成效:

一、提升教師原住民族語教學能力,精進教師對族語教材教法研發與教學活動設計能力。

二、增進現職教師原住民族語教學知能,提昇教學績效。

三、提升現職教師原住民族語認證及充實民族教育內涵。

拾壹、本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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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3年度泰雅族語繪本親子創作徵稿計畫

宜蘭縣103年度泰雅族語繪本親子創作徵稿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提升學生本土語言的表達能力,體認本土文化的精髓。

二、期以泰雅族語繪本創作,提昇親子間的互動,進而讓學生體會泰雅語之美。

參、推動重點:

辦理宜蘭縣泰雅族語繪本親子創作徵稿活動,提升本縣學子及民眾使用本土語風氣、活絡語言在社會的使用度。並將優秀作品於網路分享,以作為各級泰雅語教學補充教材。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學校:大同鄉大同國民小學。

伍、辦理方式:

  一、繪本內容:

   (一)作品應求形式完整(如封面、封底、內頁、頁次),適合國小學童閱讀;每一作品內容不得少於10頁,最多20頁。

   (二)繪本製作之文字部請一律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紙張大小以A4直式(左右短上下長)製作為準。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三)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水墨、電腦繪圖等皆可)

   (四)作品內容以目前泰雅族的生活為主要內容,涵括的主題原則上以貼近孩子的生活為主。〈原住民族泰雅族文化物產、傳統祭典、生活智慧、家庭倫理等〉。

   (五)繪本作品裝訂於左側。

   (六)文字限1000字以內。使用羅馬拼音書寫。

   (七)各件作品請自訂題目。

   (八)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至多為二人;指導老師至多二人(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二、參加對象:宜蘭縣全體縣民。

  三、作品送件日期:請填妥報名表於103101日至1031015日前,親送或以掛號寄送至大同國小教導處 (地址: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巷10-9)。信封上請註明「宜蘭縣泰雅族語繪本創作徵稿」。聯絡人:劉雅琴老師  電話:9801025  9801172  0953356492

  四、作品入選結果將於10310月下旬公布在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五、作品書寫格式及注意事項

(一)書寫格式:

    1.作品均以羅馬拼音書寫。

    2.規格:作品文字稿建議「以14號標楷體、1.5倍行高打字,並用A紙張列印將文字檔貼於繪本上」。

        3.請附上創作緣由。

    (二)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資格。

     2.作品若經錄用,除獎狀外,另支給撰稿費。

     3.文句請以泰雅語口語語法書寫。

陸、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及本土語文學專家擔任評審(如附件一評分指標)

柒、獎勵辦法:入選作品頒發撰稿及圖片使用費2,000元,並頒發獎狀。

捌、附則:

  一、所有作品須為未經發表的原創作品並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獎狀稿費一概收回。

  二、所有入選作品版權將歸宜蘭縣政府所有

  三、所有作品一經遞交將不主動發還, 如需退回稿件,(以單位退還)須於遞交前作出聲明。

四、宜蘭縣政府得無償將入選作品,分享於本縣輔導團網站供全縣教師做為泰雅語教學補充教材之用(教育部及宜蘭縣政府得無償刊登出版及使用,且於初版流通時有修改權,創作者不得異議。)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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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3年度客家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研習計畫

宜蘭縣103年度客家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研習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       透過客家語認證教學研討,提高國中小師生通過客家語認證比例。

二、       推動客家語教育,闡揚客家文化,增進師生客家語傳承及表達能力。

三、       激發師生珍惜先民文化遺產與鄉土文化特色,共創祥和現代社會。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

陸、研習日期:10372125日(星期一~五)8301630

柒、研習地點:宜蘭市育才國小2樓會議室。

捌、參加人員:

一、有開辦客家語教學之學校,請務必遴(指)派教師參加

二、對客家語教學有興趣之客家鄉親及人士。

三、本縣各國中小4~9年級學生(有修習客家語課程為優先),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報名參加。

四、本研習預定40個名額,額滿為止。

玖、報名時間及方式:學校教師請於103612日起至628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另本縣4~9年級學生及對客家語教學有興趣之客家鄉親及人士,請以報名表(附件二)傳真報名。

壹拾、研習課程:如附件一

壹拾壹、經費來源:相關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壹拾貳、辦理本項工作及參加人員請給予公假登記。

壹拾參、敘獎:辦理本次研習之工作人員,請承辦學校本權責敘獎。

壹拾肆、本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宜蘭縣103年度客家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研習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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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3年度本土語教學成果競賽暨發表活動實施計畫

宜蘭縣103年度本土語教學成果競賽暨發表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闡揚台灣本土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文化之認同。

二、藉由競賽觀摩分享,拓廣本土語言多元學習管道,培養孩子競爭力。

  三、透過戲劇、視覺藝術創作或演說,提升本土語表達、欣賞與藝術表演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

肆、辦理日期:

  一、競賽作品收件日期:民國1031022(星期三)

  二、競賽成績公布日期:民國1031031(星期五)

  三、頒獎及展演日期(暫定):民國103 1115(星期六)上午9時整。

 伍、辦理地點:

  一、競賽作品收件:民國1031022(星期三)

    (一)收件地點: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教學組。

    (二)收件人:蘇志雄組長。

    (三)收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進士路8號。

(四)聯絡電話:9253794105  

                   

二、頒獎及展演地點: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

陸、競賽方式:

  一、縣內各國民中小學18()以上學校請務必擇一參加,未達18班之學校自由組隊參加,參加的學校請將母語教學成果表演過程攝影後,燒錄成DVD二份(影片檔或DVD格式),連同報名表於收件日前掛號郵寄 (或親送)至育才國小參加比賽。

 

  二、表演時間:由各參賽團隊自行衡量,至少5分鐘,以8分鐘為限。

 

  三、競賽分組:本成果競賽以團體賽為主,不含個人組。

     () 歌唱表演類(每隊15人以下,不含指揮、伴奏,伴奏至多以3人為限):表演內容包括歌唱、律動、童謠、詩詞(歌)吟唱等,節目單獨或串聯設計均可。

     () 口說藝術類(每隊5人以下):

表演內容包括朗讀、說故事、講笑話、打嘴鼓、單(雙)口相聲、棚頭及揣令子等,節目單獨或串聯設計均可。

     () 戲劇表演類(每隊15人以下):表演內容包括話劇、舞臺劇、音樂劇等,節目單獨或串聯設計均可。

 

  四、注意事項:

    (一)參賽所提交光碟內容之畫質與音質應力求清晰(以免影響競賽成績),且無條件提供縣內各校觀摩學習。

    (二)DVD錄影參加競賽時,請穿著較正式服裝、道具等增加展現效果,以爭取優異成績。

    (三)演出時僅限1位指導老師上台指導,但不可參與演出;參賽學生人數請依競賽分組項規定之人數。

    (四)表演之戲服或道具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準備,亦可自製,不限定使用材料。

    (五)表演者須以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為主要表現內容。表演之配樂不限定使用何種音樂形式,亦可無配樂,以配合劇情需要為原則。

     (六)評審結果成績獲得前三名團隊,應於1031115()參加頒獎典禮及成果展演。

     () 除大舞台、燈光及音響設備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外,其他表演使用之道具、樂器等設備及伴奏或燈光音響及道具操作人員需自行準備,並應於頒獎典禮開始前30分鐘報到,俾相互觀摩交流學習

  五、評審:

()評審委員遴聘作業:由承辦學校聘請精通閩南、客家及原住民族語言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評審委員遴聘原則:
     1.在專業上有一定的水準,或在社會上具有聲望、地位之人士。
     2.能秉持公平、公正之精神。
     3.迴避評審委員指導過的學校。

()評分項目及配分:
     1.歌唱表演類:
     內容及服裝道具10﹪、本土語發音40﹪、歌唱技巧40﹪、儀態10﹪。
     2.口說藝術類:
     內容30﹪、本土語發音30﹪、說唱技巧30﹪、儀態10﹪。
     3.戲劇表演類:
       
內容20﹪、本土語發音30﹪、表演技巧25﹪、儀態10﹪、服裝道具15﹪。

  六、獎勵:視參賽情形,分國中、小組,分別選出前三名的團隊給予鼓勵。

    ()各類組評比獎項名額:各取前三名。若各組報名隊數太少或未達表演水準,主辦單位得以從缺方式處理,從缺獎項得以流用其他類別。

()獎項及獎勵方式:

       1.歌唱表演類:

   (1)第一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3,000),另指導老師以2名為限,各予嘉獎乙次勉勵。

         (2)第二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2,000)

         (3)第三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1,000)

(4)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張。

 

2.口說藝術類:

   (1)第一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1,500),另指導老師2名核予嘉獎乙次勉勵。

         (2)第二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1,000)

         (3)第三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500)

(4)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張。

 

3.戲劇表演類:

   (1)第一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3,000),另指導老師以3名為限,各予嘉獎乙次勉勵。

         (2)第二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2,000)

         (3)第三名:獎狀及禮券(價值NT$1,000)

(4)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張。

 

 柒、為讓獲獎團隊展現訓練成果,將酌予補助歌唱表演類、戲劇表演類及口說藝術類第一名團隊部分展演活動經費4,000(含表演道具、服裝、車資、保險、膳費、雜支等)費用。

 捌、參與展演的學校需繳交演出脚本電子檔,以便製作多媒體字幕,其他彩排等相關細節,再另行轉知學校。

玖、本計畫奉  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時間

721

(星期一)

722

(星期二)

723

(星期三)

724

(星期四)

725

(星期五)

08:30

09:00

開幕式

報 到

報 到

報 到

報 到

拼音練習

拼音練習

拼音練習

拼音練習

09:00

10:20

如何通過客家語各級認證 ()

 

范姜淑芸老師

音韻系統

與拼音練習

(一)

徐兆泉老師

台灣客家諺語介紹客家生趣話()

何石松教授

 

客家語中階認證模擬()

李培鈴老師

客家語中高階認證模擬()

 

李培鈴老師

10:20

10:30

中場休息(10分鐘)

10:30

12:00

如何通過客家語各級認證 ()

 

范姜淑芸老師

音韻系統

與拼音練習

(二)

徐兆泉老師

台灣客家諺語介紹客家生趣話()

何石松教授

客家語中階認證模擬()

李培鈴老師

客家語中高階認證模擬()

 

李培鈴老師

12:00

13:00

午餐及休息(1小時)

13:00

14:40

如何通過客家語各級認證 ()

 

范姜淑芸老師

音韻系統

與拼音練習

(三)

徐兆泉老師

客家童謠認識與賞析()

馮輝岳老師

客家語正音(一)

 

涂春景教授

 

14:40

15:00

課間休息(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