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暨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本土語言教學師資培訓及檢核,提升本縣本土語言教師教學知能。
二、儲備本土語言師資,提高本土語言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之文化傳承。
參、辦理單位:
ㄧ、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學校:頭城鎮頭城國民小學、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
四、協辦學校:頭城鎮二城國民小學、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
肆、認證資格:凡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得報名參加。
一、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二、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三、持有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閩南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四、持有91年教育部閩南語或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 修取得本縣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五項:中華民國91年0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者,具有第一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之資格。
伍、認證程序: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之人員,須參加本府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經筆試通過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為合格(筆試及試教分數各佔50%)。
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103 年6月27日(星期五)09:00~12:00。
柒、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
(一)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檢附委託書)。
(二)依序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一份,正本驗後當場退還,影本交由承辦單位收存備查。
1.國民身分證(影印本貼至報名表背面)。
2.閩南語: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 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閩南語認證中高級(含)以 上證書。
3.客家語: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二、報名地點:宜蘭縣教師研習中心1F入口報到處。
捌、專業培訓時間:
一、 專業培訓課程時間:103年7月7日至7月11日,共5天,且須參加第5天的結業式及筆試,請假3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
二、 專業培訓研習地點: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
玖、課程:詳見〈附件一〉研習課程表。
拾、附則:
一、 通過認證者納入本縣教學支援人力庫,惟無協助分發到學校任教之義務。
二、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績效,應受相關學校(單位)之教學評鑑及檢核。
三、 本認證研習備有午餐,請自備筷子及環保杯。
四、 研習期間如逢颱風入境本縣宣布停課,課程則配合講師往後順延,屆時
另予網頁公告。
拾壹、敘獎:辦理本項研習活動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視辦理績效得依權責
敘獎。
拾貳、預期效益:
一、充實本縣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師資及增進教學專業。
二、提升本縣國民中小學生本土語言學習成效。
拾参、本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宜蘭縣103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暨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課程表
日期 時間 | 7/7 | 7/8 | 7/9 | 7/10 | 7/11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
08:00-09:00 | 學校行政 與 法令規章 | 本土語言 融入領域 統整教學 | 電腦文書 處理及簡 報系統 | 教材教法 及 資源運用 | 模擬教學 與 實務演練 |
09:00-10:00 | |||||
10:00-11:00 | 本土語言能力指標解讀 | ||||
11:00-12:00 | |||||
12:00-13:00 | 午餐及午休 | 結業式 | |||
13:00-14:00 | 台灣本土語言教學導論 | 班級經營 與 教室管理 | 資訊融入 與 繪本教學 | 本土語言 多元評量 | |
14:00-15:00 | |||||
15:00-16:00 | 參考資料 介紹運用 | 教學活動 設計與教 案編寫 | |||
16:00-17:00 |
附件二
宜蘭縣103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暨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報名表
序號: 填表日期:103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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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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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公):
(宅):
(手機): | |||||||||||||
通訊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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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 |
| 服兵役情形 | □已退伍□免服兵役 | |||||||||||
最高學歷 | 學校 科系 | 畢業年月 | 年 月 | |||||||||||
認 證 <p align="center" class="MsoNormal 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計畫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宜蘭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提升學生本土語言的表達能力,體認本土文化的精髓。 二、保存宜蘭腔,讓更多人認識宜蘭在地語言及文化之美。 三、期以閩南語繪本創作,提升親子間的互動,促成在地語言文化之傳承。 參、推動重點: 藉辦理宜蘭縣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提高學生及一般民眾使用閩南語風氣、活絡語言在社會的使用度。並將優秀作品以光碟印製出版、掛網分享,以作為各級閩南語教學補充教材。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學校:頭城鎮頭城國民小學。 四、協辦學校:頭城鎮二城國民小學、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 伍、辦理方式: 一、繪本內容: (一)作品應求形式完整(如封面、封底、內頁、頁次等),適合國小學童閱讀;每一作品內容不得少於10頁,最多20頁。 (二)繪本製作之文字部份請一律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紙張大小以A4直式(左右短上下長)製作為準。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三)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水墨、電腦繪圖等皆可)。 (四)作品內容以目前宜蘭縣的生活為主要內容,含括的主題原則上以貼近孩子的生活為主。〈宜蘭物產、慶典、氣候、地理、歷史、家庭倫理、校園生活分享等〉。 (五)繪本作品裝訂於左側。 (六)文字限1000字以內。部分閩南語用字疑慮,可用音標標音或全文用音標書寫亦可。 (七)各件作品請自擬題目。 (八)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至多為二人;指導老師至多二人(請慎重填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二、參加對象:宜蘭縣全體縣民。 三、作品送件日期:請填妥報名表於10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親送至頭城國小教務處;或以掛號寄至頭城國小教務處(地址:頭城鎮開蘭路282號)。信封上請註明「宜蘭縣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 四、作品入選結果將於103年10月下旬公布在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offpup.ilc.edu.tw/OL/news.htm)。 五、作品書寫格式及注意事項: (一)書寫格式: 1.作品均以漢字書寫或必要時局部以教育部公告建議之臺羅音標書寫。 2.規格:作品文字稿建議「以14號標楷體、1.5倍行高打字,並用A4紙張列印將文字檔貼於繪本上」 3.請附上創作緣由。 (二)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 2.作品若經錄用,除獎狀外,另支給撰稿費。 3.文句請以閩南語口語語法書寫。 陸、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 柒、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及本土語文學專家擔任評審。 捌、獎勵辦法:入選作品者頒發撰稿及圖片使用費2,000元,並頒發獎狀。 玖、附則: 一、所有作品須為未經發表的原創作品並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一 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獎狀稿費一概收回。 二、所有入選作品版權將歸宜蘭縣政府所有。 三、所有作品一經遞交將不主動發還, 如需退回稿件,(以單位退還)須 於遞交前作出聲明。 四、宜蘭縣政府得無償將入選作品,分享於本縣輔導團網站供全縣教師 做為閩南語教學補充教材之用(教育部及宜蘭縣政府得無償刊登出版及使用,且於初版流通時有修改權,創作者不得異議。) 拾、本計畫奉 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報名表
附件二 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 格式示例 題目: 閩南繪本創作內容簡介:
創作緣由:
附件三 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 投稿稿件 作者順序同意書 茲投稿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稿件,本稿件所有作者共同同意,按各作者對稿件所作之貢獻排列作者順序如下: 〈若為單獨創作,則請簽上第一作者即可。〉 n 閩南語繪本創作題目:
n 第一作者(親筆簽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n 第二作者(親筆簽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n 第三作者(親筆簽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 投稿作品授權書 姓 名:
宜蘭縣103年度閩南語繪本創作徵稿活動 智慧財產切結書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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