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廣興國小104學年度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辦法
壹、實施的目的:
一、增進交通常識輔導兒童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維護學生交通安全。
二、加強生活教育,培養守秩序的良好習慣。
三、培養兒童的自治能力與服務精神。
四、落實「關懷交通,愛惜生命」的理念。
貳、實施項目:
一、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舉行教師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
(一)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由校長兼主任委員,教務主任兼副主任委員,訓導組長為執行祕書,教學組長為教學組,並設委員數名,並納入家長會、警察局代表。
(二)教師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由校長召集,每學期召開兩次,第一次於開學前召開修改實施計劃,末次在期末校務會議舉行檢討會。
(三)座談重點:
上次座談會檢討執行情形。
上下樓梯及集合路線之檢討與改進。
路隊編組及上學放學路線之檢討與改進。
導護工作之執行檢討。
學童騎單車之執行管制。
交通安全教育教學實施及交通安全環境佈置之檢討改進。
二、實施交通安全單元教學
(一)依據(國民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計劃綱要),(各年級交通安全教學指引)
(二)教材:
交通部、教育部合編之交通安全學習手冊,或配發教材。
教師自編教材。
教通安全入口網站等相關網頁。
(三)教學時間:
各班運用導師時間指導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常識
申請講座,全校宣導。
(四)教學方法:
研討:將本週之條目提出共同檢討。
1.示範:指定學生做(正)之示範,分組觀摩或利用幻燈機做示範教學。
2.加強各科聯絡教學。
3.生活檢討:交通事故及新聞資料,提出檢討。
4.參觀:到附近十字路口,參觀交通秩序情形。
5.閱讀:提供有關交通安全規、法令給小朋友閱讀。
6.環境佈置:
7.設計規互交通安全學習步道。
8.在廚房旁邊牆壁上繪製交通安全有關之禁制、警告、指示、標誌。
9.在走廊繪製標線或號誌。
10.在前庭及校門處規劃人車專用道。
11.測驗:每學期舉行交通安全常識測驗,成績優良學生頒發獎狀。
12.學藝競賽:演講、寫字、作文、繪畫等比賽。
參、實施學校安全有關措施:
一、導護之執行:
(一)由全校老師分組輪流導護及校外崗哨導護,負責學生路隊之安全。
(二)校內導護負責校內路隊之秩序,校外導護負責兒童通過馬路之安全,分別於早晨七時二十分至五十分(三十分鐘)及放學時刻崗位指導。
(三)每週最後一天上課日,中午午修後舉行導護移交,並研討交通交全指導得失。
二、路隊編組:
(一)調查學生上學放學路隊,選定安全便捷路線,編組路隊。
(二)培養放學排隊到家上學見隊歸隊的好習慣。
(三)路隊編組每學年檢討一次,視需要重新編組。
三、組訓糾察隊:
(一)由六年級自治鄉長選出六位品學兼優,服務熱忱之學生,擔任糾察隊。
(二)糾察隊在放學中協助維持路上小朋友之秩序。
(三)視上學路途遠近,若未申請車隊者,禁止小朋友騎單車到學校(車隊者請載安全帽)。
(四)加強校外有關走路、騎車、父母接送等秩序之訓練。
肆、督導及考核:
1.教學評鑑:交通安全教育之教學與活動應按進度實施學期末,在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議提出檢討及評鑑。
2.工作指導:工作策劃、進行、督導,由校長、訓導主任隨時記錄考核。
三、學生實踐考核:
(一)遵守交通規則有特殊表現者列入頒獎表揚,不守規者隨時提出糾正。
(二)測驗成績優良者頒發榮譽券獎勵。
伍、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
承辦人:廖鳳玉 主任:連延芳 校長:陳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