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廣興國小學生交通糾察隊編組訓練辦法

一 目的:為加強生活教育,培養學生守法重紀,遵守秩序之良好習慣,以維護 學生交通安全

二 實施辦法:

1編組:糾察隊人數六人,分兩組,設正副隊長各一人。

2人選:隊員從五、六年級學生中各遴選儀態端莊,熱心負責,具糾察能力者三名擔任。正副隊長由訓導組長就隊員中擇優派任之。

3 服勤時間: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至五十五分、下午四時至四時十分

4 服勤地區為校門口及校園。

5 糾察事項:(1)服裝不整齊,亂丟紙屑

(2)其他合於糾正者

◎發現上列事項之一時,糾察人員應即糾正,確實記載於違規紀錄單後送訓導組

6 糾察隊員之職責與服務態度:

承教導主任、訓導組長及導護老師之指示,執行校內外糾察事宜。

● 服裝儀容保持整潔,精神振作儀態端裝。

  執行任務要認真,態度要和藹。

● 處理問題要公正,記載要詳實。

● 發現重大事件〈如車禍、打架..〉要迅速報告師長。

● 勤務交接時有關規定之重要事項及臨時指示事項及糾察裝備要交接清楚。

三 獎懲:

1 獎勵:認真服務,任勞任怨、表現良好,好者,視實際狀況予以獎勵

2 懲罰:服務不立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輔導。

承辦人:廖鳳玉 主任:連延芳 校長:陳鐘金

最後修改日期: 2016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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