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冬山鄉廣興國小志工服務隊組織設置辦法
一、宗旨:結合熱心教育之社區家長及社會人士,積極主動關懷學校,協助校方
照顧學童,進而充實校方人力資源,以發揮親職教育之功能。
二、參加對象
(一)熱心教育之家長及社會人士。
(二)由本隊隊員、本校教師或家長委員所推薦之熱心教育人士。
三、隊務組織
(一)本隊設隊長1人綜理本隊業務,對外代表本隊。
(二)隊長之下設副隊長2人。一副隊長負責「交通導護暨活動組」,另一副隊
長負責「圖書管理暨校園綠化組」,其職責在協助隊長處理本隊業務及各組工作
分配等事宜。隊長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隊長代行職務。另設有總務1名以管理
本隊經費,一年至少2次向隊員公佈本隊收支情形。
(三)本隊置「交通導護暨活動組」、「圖書管理暨校園綠化組」,每年視需要
得增、刪組別。分別由副隊長負責策劃執行本隊各組業務。
(四)本隊每年最少召開2次隊員大會,必要時隊長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或各組
幹部會議,並邀請校長、家長會長、各處室主任、組長列席參加,以協調策劃隊務工作。
四、選務事務
(一)志工服務本校滿一年,始具備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本隊於每年度志工大會上,以推舉或無記名方式,選出隊長一人,副隊長
二人。另設置總務人員一人由隊長指派擔任。
(三)本隊設隊長、副隊長任期一年,期滿後,經選舉當選,二年一任。隊長或
副隊長出缺時將重新召開大會改選。
五、施行細則
(一)本隊隊員均為榮譽服務工作性質。
(二)隊員執行工作時,需佩戴縣府製作之志工識別證,以資辨識。
(三)志工排定值勤,如臨時有事未能到校服務時,請事先知會工作夥伴或通知
各組副隊長,以便洽人代理。
(四)長期或屢次(缺席達個人服務總時數1/4時數)無故不參與本隊之各項任
務編組輪值工作者,得在隊員大會上由隊員提出討論表決是否適合在隊上留任。
(五)本隊隊員在校內一切行事,皆應配合校方有關之規定,學校師生應瞭解志工為學
校一份子,並給予應有的尊重與配合。惟志工應以不干預學校行政為考量。
(六)志工為無給職,但得向學校爭取研習課程教育和其他有關福利。
六、任務分組
(一)交通導護:協助維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圖書管理:協助學校圖書管理及相關工作。
(三)補救教學:協助班級學習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
(四)活動支援:協助學校辦理活動時場地佈置、復原及招待工作。
(五)校園綠化:協助學校管理種植花草樹木,美化綠化校園。
(六)其他:視學校需求及家長專長辦理服務工作。
七、經費來源:本校教育基金會、學生家長會委員、熱心人士捐助款或由辦理校慶
園遊會設攤所得。
八、獎勵
(一)本隊隊員可優先參加本校所舉辦之進修活動及向本校圖書室借閱書籍之權利。
(二)本隊隊員在服務過程中,負責盡職有具體工作績效者,在每年4月校慶活動中
接受本校表揚。
(三)年度表現優異志工,經學校和志工隊幹部確認人選,提報縣政府表揚。(推薦人
數依據當年度縣府規定名額進行推薦。)
九、附則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