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廣興國民小學101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

壹、依據:

  1. 教育部社字第五六二七四號函頒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與獎懲要點。
  2. 教育部社字第二六五七○號函頒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與獎懲要點。
  3. 宜蘭縣政府府教社字第一○一二一三號函。

貮、實施目標:

  1.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改進交通秩序,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道德與習慣,落實守法、守紀的精神,確保生命安全。
  2. 建立有效的交通安全體系及措施,防範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學童通學之安全。
  3. 結合學校及社區資源,推展交通安全教育,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建立社會共識。

參、實施辦法:

  1. 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1. 由校長、教師、家長會及本地交通單位共同組成。
    2. 委員會負責交通安全教育之計劃、執行和考核。
  2. 訂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
    1. 學生事務組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相關教師及行政人員根據計劃辦理各項事宜。
  3. 充實各項交通安全教育設備:
    1. 收集、彙整各種交通安全教學資料、圖表等教材,供教學參考。
    2. 鼓勵教師設計與開發創新交通安全教學和交通安全教具,輔助教學。
    3. 鼓勵教師充分利用資訊融入交通安全教學,提昇兒童學習興趣及效果。
    4. 設置交通安全教育資料室,提供師生交通安全教學資源。
  4. 推展交通安全教學活動:
    1. 各班級利用導師時間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2. 適時於各科目相關教學單元融入交通安全教育。
    3. 舉辦交通安全學藝競賽或有獎徵答活動。
    4. 舉辦交通安全教學觀摩或研討會。
  5.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
    1. 於朝會時間宣導交通安全教育。
    2. 開闢交通安全專欄加強宣導。
    3. 製作交通安全海報,張貼於專欄宣導。
    4. 在佈告欄及校園適當地點張貼海報,或設置交通標線及號誌。
  6. 加強學生通學管理:
    1. 依學生通學之交通方式編組交通路隊,規劃上、放學動線,疏導交通,有效管理,維護學生上、放學之安全。
    2. 編排教師導護工作,於上、放學時間執行任務,維護學生安全。
    3. 編排交通義工服務隊(愛心志工),共同維護校門口進、出之交通安全。
  7. 成立學童愛心服務站:
    1. 輔導學區商家加入學童愛心服務站,共同維護學生上、放學安全。
    2. 加強對學生宣導愛心服務站之功能。
  8. 考核及獎懲:
    1. 校長、主任及學生事務組長隨時前往各崗位督導上、下學情形。
    2. 導護老師依據路口執勤情形,列入班級秩序評量成績,給予獎懲。
    3. 熱心服務之愛心義工於校慶時頒獎表揚。

肆、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長︰

最後修改日期: 2013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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