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員研習注意事項
1.每學期會在全國特教資訊網掛上助理員職前36小時研習(新進人員且未上過職前36小時課程,才需要報名參加),研習資訊中會有上課連結。
https://special.moe.gov.tw/#/
2.助理員在職訓練課程,每學年本縣會在全國特教資訊網至少掛上2場次共6小時線上研習課程(內含兒少與性別教育3小時)
https://special.moe.gov.tw/#/
3.助理員在職訓練課程可利用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取得研習時數(請參考建議課程)。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4..助理員可參加全縣性實體特教知能研習(通常於寒暑假期間辦理)。
國教署建議線上課程內容(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
1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2身心障礙學生障礙類別及安置型態
3特教專業團隊合作
4與特殊教育學生溝通因應之道
5特教學生助理員在性平等教育應有之認識、責任與角色
6特教輔具系列課程-為動作能力受限的學生選擇行動與移位輔具
(步行輔具/推車/輪椅/電動 移行/移位)
7特教輔具系列課程-協助特殊需求學生溝通表達與操作電腦的輔具
8特教輔具系列課程-視覺障礙學生惱用的學習輔具與特殊教具
9特教輔具系列課程-協助參與課堂活動的姿勢維持及減壓輔具(站立架/坐姿擺位/減壓座墊/特殊桌椅)
10常見呼吸照顧問題、照顧重點及緊急狀況處理
11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兒權公約的觀點丶理念與重要意涵
12突發事件的協助與處理
13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分享及需見問題討論
14罕見疾病學生的特質與協助
15肢體障礙及腦性麻痺學生特質與協助
16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特質與協助
17自閉症學生的特質與協助
18身心障礙學生進食協助與照護
助理員研習規定: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11 條第3項教育訓練規定如下:
(一)職前訓練: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進用前或進用後三個月內,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三十六小時以上職前訓練。
(二)在職訓練: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每年應依下列時數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在職訓練:
1.月薪制:二十四小時以上。
2.時薪制:九小時以上。
(三)前二目訓練課程以案例及實作為主;並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三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