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11學年度學前幼兒特殊教育鑑定資訊

一、報名資格:111學年度就讀本縣各公私立幼兒園幼兒。

二、受理時間:
第一梯次:111年8月29日至9月16日止
第二梯次:111年10月11日至21日止
第三梯次:112年2月13日至24日止
第四梯次:112年5月2日至12日止

三、檢附文件:
1.宜蘭縣鑑輔會轉介單(須家長簽名)
2.宜蘭縣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幼兒觀察紀錄表
3.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有效期限內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身心障礙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書                                                                        (以上如果都沒有將由學前特教老師來評估孩子的狀況)

四、受理單位與時間:
宜蘭縣特教資源中心林瑞泰老師(03-9312385#210)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並經宜蘭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幼兒後始符合身障幼兒教育補助申請資格及接受巡迴輔導服務。
2.幼兒教育補助申請:請逕洽就讀各公私立幼兒園或宜蘭縣政府教育處(9251000#2757)。
3.如欲鑑定安置於學前集中式特教班,請儘速洽詢宜蘭縣特教資源中心游祐隱老師(03-9312385#205)或林瑞泰老師(03-9312385#210)。

六、計畫與相關文件表單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