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通過鑑定【複選評量】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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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通過本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學生之家長(監護人)持「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安置同意書」,於10641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至安置學校資優業務承辦處室報到,確認安置並繳交安置同意書,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通過鑑定資格及接受資賦優異學生特殊教育服務之權利。

(資)鑑定通過名單及安置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