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階段轉銜鑑定安置作業事項
一、各校(單位)工作:
(一)時間:102年8月至103年7月。
(二)針對個案擬定(生涯)轉銜計畫並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安排合適課程以利銜接下一個教育階段。
(三)更新及維護特教通報系統資料。
(四)各校辦理轉銜說明活動:辦理家長座談會,說明未來升學路徑及相關注意事項,及安排轉銜參觀下一個教育階段,認識未來的環境。
(五)召開轉銜會議,邀請相關人員(家長、導師、特教班級教師、行政人員及相關教師)與會,並邀請未來欲安置學校及班別(以戶籍所屬學區為主,若欲就讀特教班,以其所屬鄉鎮為原則)相關教師參與;會中說明個案現況、所需之服務及未來輔導重點(欲就讀國立宜蘭特教學校之國小畢業生,請確定障別是否為中度以上智能障礙或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
(六)每年1月2日至1月10日請到特教通報網填寫轉銜表,有基本資料、學習紀錄、專業及相關服務及未來安置等四大項。(學生現況能力分析每個項目至少填寫30個字以上,並且各項資料填寫詳實完整,以利提供學生整體性特教服務)。
(七)轉銜鑑定安置:請各校於隔年1月17日前繳交所需檢附資料至本縣鑑輔會,依相關流程作業(本府隨公文寄發預計安置通知單,請學校轉交家長填寫同意書)。
(八)移轉相關資料:書面資料部分包含個案鑑定及就學輔導;網路資料部分請填寫完整並異動至下一個教育階段。
(九)試讀計畫:每年五月下旬月由本府發文請各校先徵求家長同意,辦理試讀活動(升國小身障生全部納入,升國中以特教班學生為主),以協助個案提早瞭解下一個教育階段安置環境,也讓下一個教育階段安置人員經由實際教學清楚個案能力概況及相關需求。
(十)下一個教育階段準備活動:除安排試讀外,並視需求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相關人員參加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並協助辦理各項服務及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十一)各校收到新安置學生名單公文後進行工作事項:
1.由特推會召開會議決定個別學生的IEP團隊小組代表進行後續工作。
2.配合新課綱實施,依上一個教育階段所提供資料開始評估學生能力,配合相關評估工具至上一個教育階段與相關教師進行訪談、家庭訪問等等,掌握學生特殊需求。
3.依據新課綱能力指標初步擬定學生IEP學年和學期目標及課程需求。
4.召開個別IEP會議,決定個別學生下一年度的課程需求。
5.統整各個別IEP的課程與需求。
6.召開特推會決定整體課程規劃與學校相關支持服務的提供。
7.參加課發會審查特教整體課程規劃。
8.特教排課需求表交至教務處,優先排課。
另外依據本縣各項法規進行編班,共創有利身障生之友善班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