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本所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及辦理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特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要點。
本中心調查處理職場霸凌申訴專線:
電話:03-9333837*18 林小姐
傳真:03-9356118
電子信箱:ilk07@mail.e-la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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