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試辦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管理相關機制及措施一案

主旨:為試辦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管理相關機制及措施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2月5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30301096號函辦理。

二、強化無動力飛行運動(以下簡稱飛行運動)安全管理,本署建置「無動力飛行運動事故通報流程及通報平台」、「載飛員IMSAFE自我檢視暨簽到紀錄表」及「載飛體驗安全檢視暨知情同意書」等機制及措施,簡要說明如下:

(一)無動力飛行運動事故通報流程及通報平台:

1、依據「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第11 條規定,發生飛行運動事故時,應立即為必要之處理,並通報事故之發生。

2、為使地方主管機關及飛行運動業於通報事故時有所依循,爰訂定「無動力飛行運動事故通報流程」,並建置「無動力飛行運動飛安通報平台」(以下簡稱通報平台),以彙整無動力飛行運動事故,做為未來檢討改進之依據。

3、通報平台連結為http://192.83.181.163/~paragliding/。

(二)載飛員IMSAFE自我檢視暨簽到紀錄表:

1、為降低載飛員在執行載飛體驗業務時,發生因疲勞影響飛行運動安全之機率,爰併同載飛員簽到紀錄表,設計本紀錄表。

2、載飛員於每日執行第1次載飛體驗業務前,應進行自我身心狀況檢視,確定生理及心理狀況。

3、業者可透過通報平台連結,自行下載應用。

(三)載飛體驗安全檢視暨知情同意書:

1、為強化消費者對於載飛體驗之風險與安全認知,爰製作本同意書。

2、本同意書以A6小卡方式呈現,每位消費者於受載飛前後均須簽名確認知悉相關內容。

3、試辦階段將提供現已取得經營許可之3家業者各2,000張,以利推動;爾後業者可透過通報平台連結,自行下載應用。

三、本案將於114年1月1日開始試辦,並視執行情形滾動修正,請各地方政府周知並輔導所轄飛行運動業者,確實執行,共同推動飛行運動安全。

四、檢送前揭機制及措施相關資料各1份,倘執行有任何疑義,可洽本案專案執行小組諮詢,電話:(03)328-3201轉8518。

(一)附件1_載飛員IMSAFE自我檢視暨簽到記錄表。

(二)附件2_載飛體驗安全檢視暨知情同意書。

(三)附件3_無動力飛行運動事故通報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