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部於即日起至113年9月10日專案受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向本部申請認可、專案核准或公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第6條辦理。
二、本部業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以臺教授體字第1130100257A號專案公告開放受理旨案申請,依據本辦法第3條及第5條規定,有關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一)職業運動業:
1、依公司法或人民團體法成立,於商業登記或組織章程中,載有從事職業運動或運動表演等事宜,並實際舉辦職業聯賽之職業運動聯盟。
2、經營參與職業運動聯盟舉辦之職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
(二)業餘運動業:
1、經本部核准辦理企業聯賽之特定體育團體。
2、經營參與經本部核准辦理之企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大專校院或地方政府。
(三)重點運動賽事:在國內舉辦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國際職業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
三、請符合上開資格且有受贈需求之單位,至「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臺」(https://sponsor.sa.gov.tw/Home)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檢送「體育運動贊助媒合平臺使用手冊」1份供參閱,若有相關操作問題,請電洽(02)8771-1975 邱小姐或(02)8771-1826 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