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2年「申請救生員資格檢定增加場次試辦計畫」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

 

  1.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7月10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20026866號函辦理。
  2. 為確保救生員資格檢定常態辦理,該署自109年起規劃辦理救生員資格檢定,每年以60場次規劃,並於前一年底公告於i運動資訊平台-救生員專區(112年檢定時間及地點公告網址:https://reurl.cc/nDxV4d)。
  3. 現值水域活動旺季,為擴大救生員檢定效益,調查本縣游泳池或水域之人員,符合參加檢定資格者需求,該署可配合加開檢定場次。旨揭計畫所需費用,如檢定場地與器材租金、甄審及工作人員工作費、檢定所需保險等費用,均由該署支付。
  4. 調查擬報名檢定人數(每場次至少5人)、預計檢定日(1個半月前提出)及工作人員名單(攝影組9位、行政組4位、水中組6位、救生員2位)報府。
  5. 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2年「申請救生員資格檢定增加場次試辦計畫」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

實施計畫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