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教職員工福利互助辦法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國民小學教職員工福利互助辦法
一、主旨:
為溝通同仁之間的感情,增進更融洽之氣氛,以發揮互助之同事愛。
二、對象:
編制內人員。
三、原則:
1、自由彈性,同仁可選擇參加、不參加或自行處理等多種方式。
2、夫妻兩人同時在校服務者,結婚、喪事及生育以一戶計;退休及調職則分別計收。
四、項目及金額:
項目 | 事實與認定標準 | 禮金或慰問金 | 備註 |
結婚 | 本人或子女結婚 | 1000元 | |
喪事 | 本人、配偶 | 1000元 | |
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 | 500元 | ||
生育 | 500元 | ||
退休 | 本人 | 500元 | 購紀念品 |
調職 | 本人 | 300元 | 購紀念品 |
五、以上金額為團體禮,個別包禮者不在此限,禮金請在通報三日內繳交給人事,再由人事轉交給受禮者。
六、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