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訂立校園傳染病防治辦法有明確的實施流程、管理策略及傳染病防治應變計畫,以監控和因應流行病的發生。

實施辦法

宜蘭縣大洲國民小學校園傳染病防治實施辦法

壹、 依據:

一、 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

二、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款: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學校應配合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或醫療機構,辦理傳染病通報、調查學生及教職員工出 (缺) 席狀況、罹病及接受治療情形,並進行環境消毒、改進衛生設備或配合採取隔離檢疫措施,以防止傳染病蔓延。

三、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貳、目的

建立校園傳染病防治系統,以防止傳染病蔓延及流行。

參、校園傳染病管治

一、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改善環境衛生切斷傳染途徑,消除諸多病媒減少傳染源,預防傳染病發生,例如:登革熱、痢疾等。

1.安全的給水設備

2.健全的洗手設備

3.流暢的排水設備

4.完善的垃圾分類處理

5.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

6.良好的通風及採光設備

7.嚴密且衛生的廚房、餐飲設備與監控

二、預防直接傳染

1.早期發現個案,儘早隔離,儘早治療:

※第一道防線→家長的察覺:隨時教育家長,若發現子女有異狀時,應立即送醫診治,必要時遵從醫囑暫停到校上課,以減少同儕間傳染機會。

※第二道防線→師長的觀察:導師、任課教師與學生間關係最為密切,與學生接觸時,若發現學生有異狀或可疑病徵時,應立即通知健康中心尋求照護,必要時通知家長送醫診治。

※第三道防線→護理師的警覺性:一旦發現罹病學生案例數或病徵相似之人數有異常增加時,應提高警覺密切監控,必要時報告校方,啟動疑似傳染病群聚通報流程(附件一),採取緊急防治措施,避免疫情蔓延。

2.傳染病通報:當校園發生傳染病且有人、時、地關聯性,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時,健康中心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3.勸導病童在家休息:

(1)針對疑似罹患傳染病之學生,學校應與病生家長溝通並勸導病生隔離住院治療或在家休養。

(2)與家長保持良好溝通並密切合作,協助病童早日痊癒。

(3)協助病童提供課堂筆記、錄音..等各項隔離期間的自學方式。

(4)病童心理支持及輔導。

(5)健康中心應實施個案管理,加強個案健康照護。

4.接觸者的檢疫:病童經確定診斷後,配合衛生局所實施接觸者各項的檢疫工作。

5.學生出缺席調查:傳染病流行期間,對於請病假或不明原因缺課的學生,應加以調查確定病情。

三、實施衛生教育

1.利用健康課程,傳授各項預防保健知能。如傳染病防治、健康體能、健康飲食、自我管理健康行為等活動。

2.導師宣導班級重視自我健康管理行為、培養良好衛生及健康習慣、適度運動、正常作息、均衡飲食。

3.不定期舉辦相關議題之專題演講、利用集會時加強宣導。

4.健康中心隋機實施個案或小團體之衛生教育,以達預防重於治療。

肆、傳染病防治處理小組分工及職責

伍、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流感班級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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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N9流感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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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疫情因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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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130510-H7N9簽

宜蘭縣大洲國小101學年度上學期H7N9應變小組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2年5月9日上午8時05分

會議地點:辦公室

主持人:劉校長文勝(如簽到名冊)

出席人員: 吳炳琳、陳照明、張森林、溫淑華、洪祥峰、游文君、林維冠、李慧慈、

方尹君、李馥如、林堡埼、羅淑娟、王晟合、林欣怡、林慧珍、林佳旻、

賴曉竹、莊嘉惠、謝美菊、陳美玲、游玉凌、林棋宗

紀錄:游玉凌

主席:

因應H7N9疫情,本校成立疫情防疫小組,各單位任務分工請參酌本校H7N9流感應變計畫。

校護:

一、預防H7N9措施如下:

(一)勤洗手,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二)避免接觸禽鳥及其排泌物,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澈底清潔雙手。

(三)不要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或走私的禽鳥。

(四)非必要或無防護下,至禽流感流行地區旅遊,避免到生禽宰殺處所、養禽場及活

市場。

(五)肉品及蛋類應澈底洗淨並煮熟後再食用。

(六)家中如有飼養禽鳥應避免與野鳥接觸或共用食器,並定期清洗、消毒養禽設備及

排泄物容器,清消時應配戴口罩。

(七)宣導自費接受流感疫苗接種。

二、請持續宣導學校學生、家長應加強自我防護。若感染流感應戴口罩,適當休息與

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不出入公共場合原則;如出現流感

症狀者,應儘速就醫,以降低傳染病威脅。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國民小學因應H7N9流感應變計畫

一、 依據

宜蘭縣政府中華民國102年5月3日府教體字第1020068740號

二、 目的

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之權益,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

三、 執行

(一) 各單位任務分工

1. 成立因應H7N9流感大流行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應變小組),其小組分工職掌,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督導學校衛生保健業務。教導主任擔任副召集人,學務組長擔任執行秘書,納編本校相關處室人員。各單位分工如下:

職 稱

姓 名

任 務

備 註

召集人

(校長)

劉文勝

一、綜合指揮一切事宜。

二、召開校園偶發事件件應變小組會議。

指揮中心

(教導處)

吳炳琳(組長)

賴曉竹(副組長)

一、統籌校園新型流感疫情緊急應變之督導、協調與執行。

二、統籌校園新型流感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三、教育部教安中心。

四、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彙整校園新型流感疫情狀況,依相關規定通報。

五、現場秩序維護。

醫護組

(本校急救小組)

洪祥峰(組長)

游玉凌(副組長)

一、提供師生及家長新型流感防疫資訊、防疫宣導及防疫相關諮詢。

二、與導師及人事室密切聯繫瞭解請病假師生狀況及疑似傳染病群聚症狀之人數。

三、請購防疫物資備用。

四、疑似傳染病群聚者,依規定通報教育處體健科及三星鄉衛生所。

五、與衛生單位保持聯繫,協助衛生單位進行防疫檢測等事宜。

六、追蹤個案或在家進行健康自我管理者身體狀況及服藥情形。

七、編製給家長的一封信分發全校家長。

八、個案及疑似群聚者返校後之健康照護。

九、申辦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事宜。

十、傳染病應變處置紀錄及統計分析。

行政組

(教務處)

溫淑華(組長)

游文君(副組長)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行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二、撰寫新聞稿提送召集人發言。

三、製作感謝狀給支援單位。

四、發言人。

五、引導記者。

後勤組

(總務處)

陳照明(組長)

羅淑娟(副組長)

林棋宗

一、採購本校防疫物資及業務單位需求物資。

二、實施校園環境消毒作業。

三、安排單獨空間提供給出現類流感教職員工生使用。

輔導組

莊嘉惠

一、負責支援家屬項輔導工作。

二、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

三、指引家長休息區。

協調組

(人事室、

會計室)

陳美玲(組長)

謝美菊(副組長)

一、負責有關事務、差假、救助、福利、撫恤等協調工作並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服務。(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及各級學校教職員生因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與停課規定。)

二、籌措本計畫相關經費。

班級

導師

一、協助調查班級學生病假狀況及疑似傳染病群聚症狀之人數,並知會健康中心。

二、監控班級學生體溫情形。

三、協助調查學生課後補習及上學交通工具。

四、協助班級消毒作業。

五、協助追蹤個案或在家進行健康自我管理者身體狀況及服藥情形。

機動組

(專任老師)

曾裕敏

監測班級學生身體狀況。

(二)協調事項

1.各處室應與教導處、健康中心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並配合各項因應防治措施。

2.先行律訂同仁代理名冊,以及單位同仁列為新型流感疑似病例時之因應作為。(幹事兼人事)

3.發現教職員工生有符合採檢條件者、疑似病例及確定病例時,需依學校人員類流感症狀處理流程圖並依甲級事件上網通報校安中心,啟動該單位之防治處理系統,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規定就醫治療。(學務組)

4.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依疫情發展並考量輿情適時修訂並發布。

5.教職員工生,如有近日到過新型流感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新型流感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請其戴上口罩以避免呼吸道疾病傳染。(人事、班級導師、護理師)

四、指揮與通報

(一)應變指揮

統一由本校應變小組召集人負責指揮應變事宜,指揮作業由教導處負責,通報作業由相關處室及人員負責。

(二)通報網絡

1.班級導師負責通報健康中心

2.護理師負責通報教育處體健科及三星鄉衛生所

3.學務組負責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4.人事負責通報縣府人事室

五、本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於教師朝會作校園內傳染病防制報告

傳PPT1傳PPT2傳PPT3傳PPT4傳PPT5

 

傳染病防治辦法

腸病毒防治計畫

有明確的實施流程

流感流程

腸病毒作業規定1

腸病毒作業規定2

 

教育部流感防治提問事項

 

一、 是否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標準為何?

答:

(一)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經研判國內、外流行疫情嚴重程度,認有必要時,得提具體防疫動員建議,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指派指揮官。

(二) 依本署分析監測資料顯示,本流感季之流感併發症確定病例數與死亡病例數均較去年同期明顯為少,經評估現階段疫情尚未達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模。又本署已於101年1月3日成立「流感疫情防治協調會報」,並邀集相關部會研商防治措施,雖未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名,然已達統籌全國資源之實;本署將持續監測流感疫情,並視需要適時報請行政院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二、 指揮中心成立前,是否要授權縣市規定停課標準?班級停課或學校停課?

答:鑑於本流感季之流感併發症確定病例數與死亡病例數均較去年同期明顯為少,爰現階段尚不宜頒訂停課標準,以免造成民眾對疫情之錯誤認知及社會恐慌,惟地方政府可考量各縣市疫情狀況,自行規劃停課標準及措施。另目前應加強宣導強化學生個人衛生及自我防護措施(尤以生病在家休息之宣導)更為重要。

三、 有關是否持續行政宣導國小4年級以下學生施打公費疫苗?或提高年級至國中三年級以下學生?

答:

(一) 由於流感病毒變異性極大,每年都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預測建議之疫苗株製造疫苗,本來就不可能百分之百與當年流行病毒株吻合,但流感疫苗內含有A型流感病毒株2株(H1N1及H3N2)及B型病毒株1株,仍具有交叉保護效果,因此接種後還是具有保護力。由於目前流感流行疫情仍逐漸攀升中,加以流感病毒主要流行株隨著疫情攀升仍有可能改變,因此各縣市衛生局仍持續鼓勵各國小4年級以下學生踴躍接種,有意願接種者可洽各地衛生所開立接種通知書至指定醫療院所施打。

(二) 另依照本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尚未將國高中學生納入公費疫苗實施對象,且目前疫苗結餘量僅敷建議之高危險群接種,故應對該些學生強調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等防治措施,若自覺有風險者應考慮自費接種疫苗。

四、 流感併發病症狀發生前,是否有簡易方法得以教導學校及校長判斷應送教學醫院就醫如發燒38或全身痠痛症狀

答:

(一) 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常引起發燒、頭痛、肌肉酸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以及咳嗽等症狀,即一般所稱的類流感症狀,少數人感染後會有腹瀉或嘔吐等腸胃道症狀。

(二) 類流感的定義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 突然發病、有發燒(耳溫≧ 38℃)及呼吸道症狀。

2. 具有肌肉酸痛、頭痛、極度倦怠感其中一項症狀者。

3. 需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

(三) 鑑於學童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及高風險族群,如有出現上述流感症狀,即應儘速就醫。

五、 國小學生建議在家休養幾天為原則?是否有配套措施(家庭照顧假)如果只有咳嗽?是否得以戴口罩上班上學?

答:

(一) 建議有呼吸道症狀者應於退燒後24小時,配戴口罩返校上課。

(二) 至於家庭照顧假係屬勞委會及人事行政局權責。

(三) 建議有呼吸道症狀之學童應請假在家休養,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並保持勤洗手等衛生好習慣,以降低流感疫情擴散。

六、 是否有其他防疫作為要求地方政府或學校配合辦理?

答:

(一) 請督導各級學校及幼兒機構加強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之自身防護衛教宣導,包括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維持手部清潔,落實生病在家休養(不上課、不上班),減少出入公共場所或人多擁擠場合等;此外,如遇有流感症狀者,應提供口罩並協助就醫,同時請其居家休養;倘有流感群聚事件發生,應儘速通報衛生單位,妥善因應。(行政院衛生署101年1月3日署授疾字第1000101213號函諒達,同函檢附流感防治工作指引:學校及托育機構)

(二) 有關「學校及托育機構流感防治工作指引」摘述如下:

1. 加強衛生教育

1.1 宣導內容包含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施打流感疫苗等。

1.2 宣導對象除學生及小朋友外,也應包含家長及教職員工。

2. 維持衛生環境

2.1 供應足夠的洗手設施及充足的洗手時間。

2.2 定期清潔學生、幼兒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如鍵盤、課桌椅、門把、公共區域的公共用品、教具等,但要注意避免過度使用消毒藥劑(有關消毒藥劑之使用方法可參閱「消毒劑使用指引」),並穿戴手套及口罩進行清潔作業。

3. 協助發生症狀者

3.1 主動關心學生、小朋友、教職員工有無類流感症狀。

3.2 如發現類流感患者,應讓其戴上口罩,留置於單獨空間,並協助其儘速就醫及返家休息。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之處,不需獨立空調,但要保持空氣流通。

3.3 不宜由孕婦、慢性病患等流感併發症高風險者照料發生症狀的學生或小朋友,且照顧者在工作時間應配戴口罩,並勤洗手。

3.4 如住宿生罹病,除就醫外,於宿舍中應安置於與健康學生有所區隔之處,提供適當照護,直至症狀緩解後24小時。

4. 加強通報作業

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5. 學生停課期間之注意事項

學校如決定採取停課措施,應注意以下事項:

5.1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或參加課後社團活動等人潮聚集場所。

5.2 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5.3 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並與健康學生區隔,至症狀緩解後24小時才能參加團體活動。

5.4 教師可利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學生保持聯繫,並適時提供關懷及協助。

5.5 可視學校疫情狀況及校園空間,考量擴大學生在校活動的距離,方法如下:

5.5.1 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5.5.2 擴大學生課桌椅之距離,或將班級移至較大的空間,並保持空氣流通。

5.5.3 將授課班級分成較小班級。

5.5.4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可考量利用電視、廣播、電話及網路等教學方式,實施遠距教學,避免學生因停課致課業荒廢。另也應規劃培訓代課老師,當發生老師因生病或請假等無法上課情形時,立即派遣短期代課老師接替教學工作,以確保學生教育之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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