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治組織實施辦法

 

壹、    依據:本校「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劃」辦理。

貳、    目的

  一、加強民主法治教育的宣導,培育學生守法重紀的觀念與態度。

  二、藉由選舉活動的參與,使學生熟悉正確的民主選舉過程,厚植民主素養。

  三、促進學生對於學校的認同感,增加參與學校事務的機會。

  四、增進學生自發性組織與動員的能力,培養班級向心力。

參、    實施內容

一、     預備期:

101924日(星期一)至101日(星期二)

推選候選人:

由高年級各班推選一組,並將推薦表於928日(星期五)送交學務組。

1. 候選人號碼抽籤:

   101101日(星期一)進行抽籤。

2. 說明事項:

1)學校提供每組候選人兩張海報紙,製作競選宣傳海報,張貼於指定專區,各組候選人可另行製作其他宣傳物品。

2)張貼宣傳海報,以能於活動結束後完全清除,不破壞原來設施為原則。

3)活動結束隔天,各組候選人應自動清除宣傳物品。

4)全校師生均具有投票權,每人一票選票圈選以一組為限。

       5)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由高年級各班推選二名同學擔任。

 

 

二、     活動期:

101102日(星期三)至109日(星期二)

1. 政見發表會:100109日(星期二)學生朝會時間實施。

2. 除政見發表會外,候選人可自行運用時間進行宣傳,但以不影響班級上課為原則。

3. 候選人自行推選助選員,參與政見發表會及宣傳活動。

4. 印製選票及準備投開票所需物品。

三、     選舉日:

1. 100109日(星期二)

      投票時間:

         100109日(星期二)中午1240分至下午130

2. 投票地點:校長室前迴廊

3. 開票:100109日(星期二)下午220

四、     學校於活動結束後,頒贈當選人當選證書。

 

肆、    經費: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下支應。

伍、    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修正亦同。

 

 

學務組             教導處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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