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三星鄉大洲國民小學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一、依據:宜蘭縣101年健康促進學校認證暨國際接軌計畫
二、目的
(一) 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的干擾,維護學生學習品質。
(二) 建立全校師生生正確防制噪音的觀念及作法。
三、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減少擴音設備使用頻率及減低音量
1.全校宣導或班級教學活動必需使用麥克風時,要儘量減低音量。
2.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不得運用擴音設備進行全校廣播。
3.校內全校廣播以重覆二次為原則。
4.各辦公室及教室的聯繫以電話為主。
5.對某班級宣布事項,請用獨立室內廣播設施。
(二)減少學校噪音來源
1.校園四周樹立禁鳴喇叭標誌。
2.規劃人車分道,禁止車輛進入校園。
3.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
4.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5.體育課除雨天外,應到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6.加強教師班級經營的能力,營造輕聲細語的學習環境
7.修繕學校工程或易產生噪音的裝修設備工程儘量以學生假日施工。
(三)其 他
1.課堂巡視時,發現音量太大應勸導。
2.倡導禮貌運動,與人交談勿高聲。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