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六、健康服務
標準六、健康服務(18分)
子標準1.教職員工生基本的健康服務(國小8分;國、高中職7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1-1預防接種調查及輔導缺點矯治,並有完整紀錄。 | |||
1-1-1 | 國小:未完成學齡前預防接種者皆能補接種完成,若未能達成需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0、1、2) | 2 | 新生報到時繳交黃卡進行預防接種調查,未完成學齡前預防接種者,以通知單提醒家長皆能補接種完成(100學年度完成率達100%),1、2。 |
國、高中職:協助衛生單位推動接種防治疫苗。(0、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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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 |||
1-2-1 |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0、0.5、1) | 1 | 每年針對一四年級學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及心音心電圖檢查,檢查前發放檢查通知書單暨同意書,並向學生說明檢查流程、注意事項及檢體收集說明。 |
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如:視力、口腔、蟯蟲…等) (0、1) | 1 | 每學年皆進行視力檢查及請牙醫師到校為全校學生進行口腔檢查及牙醫巡迴醫療,並針對有齲齒學生,通知家長帶往複檢,每學期視力檢查,檢查結果通知家長,未達標準者,請家長帶往複檢,100學年度學生接受健康檢查完成率100%。 | |
1-4學生的健康紀錄檔案都以「健康資訊管理系統」作資訊化管理且紀錄清楚、完整,並注意隱私性。(0、1) | 1 | 學生健康資料登錄於「學生健康資訊系統WEB版」,作資訊化管理且記錄清楚、完整,並注意隱私性。 | |
1-5各項體格缺點學生皆能列冊管理,進行相關衛生教育,並能告知家長,轉介至醫療院所,進行矯治追蹤工作,且有紀錄可查,未能進行矯治追蹤工作,能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0、0.5、1、1.5、2) | 2 | 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針對體格缺點學生列冊管理,給予衛生教育,並告知家長轉介,至醫療院所矯治追蹤。 | |
1-6罹患特殊疾病學生能造冊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有紀錄可查。 | |||
1-6-1 |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0、0.5、1) | 1 | 特殊疾病學生列冊管理,並知會導師及體育老師,及提供相關護理指導並持續關懷。 |
子標準2.健康服務的提供有助於教職員工之培訓(1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2-1學校應指派專人參與學校衛生保健業務之研習活動。(0、1) | 1 | 健康中心設置一名專職護理師,相關衛生保健之研習,皆由其參加為主,或由學務組長參加。 |
子標準3.傳染病防治(國小1分;國、高中職2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3-1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訂立校園傳染病防治辦法,有明確的實施流程和管理策略,以監控和因應流行病的發生。(國小0、1;國、高中職0、1、2) | 1 | 針對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訂有「傳染病防治實施辦法及通報作業流程」,且辦理相關宣導及活動(登革熱、腸病毒、洗手宣導1、2、3、班級消毒、召開傳染病會議、傳染病防治宣導、愛滋宣導) | |
| 通報機制(國、高中職) |
子標準4.提升健康中心功能(4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4-1能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0、1) | 1 | 學校健康中心設備齊全,包含:視力檢查器、全自動身高體重計、三合一人工甦醒器、長背板、輪椅、氧氣筒、換藥車、冰箱等,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健康中心設施基準。 | |
4-2護理人員差假期間能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或辦法。(0、1) | 1 | 護理師差假期間,由具有護理背景幹事為第一順位代理。 | |
4-3定期健康檢查資料於規定內完成上傳,並利用統計結果作為校內衛生政策擬訂之參考。(0、1、2) | 2 | 健康檢查資料能於規定內完成上傳,且能依其結果作為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參考。 |
子標準5.教職員工健康促進(4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5-1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0、1、2) | 2 | ||
5-2備有社區醫療院所名稱、地址、電話、門診時間表等資料供教職員工參閱。(0、1) | 1 | 健康中心提供博愛及聖母醫院門診時間表,及鄰近醫療診所名稱、電話、地址及門診時間供教職員工參閱。 | |
5-3為教職員工提供保健諮詢服務並留存紀錄。(0、0.5、1) | 1 | 健康中心為全校師生健康把關,提供脈搏血壓計服務,並有紀錄可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