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組織辦法
壹、依據:
一、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綱要。
二、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以達到實施交通安全教育預期目標。
參、組織:
一、設置「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二、設主任委員:校長。
三、副主任委員:教導主任。
四、執行祕書:學務組長。
五、委員:總務主任、教學組長、教師代表、學生代表。
六、顧問:家長會長、澳花派出所所長。
肆、任務:
一、審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備及資料。
三、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之實施。
四、協調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項。
五、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疑難問題。
六、佈置校內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環境。
七、執行本會各決議事項,及檢討改進。
伍、職掌及分工:
一、主任委員:總理本校交通安全教育一切有關事宜。
二、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處理交通安全教育一切有關事項。
三、執行祕書:協調有關處、組,配合執行有關各項教學活動,督導學生實踐,考查成果,交通安全教學的推動宣導及協調。
四、委員(總務主任):器材設備及有關行政事務的配合。
五、委員(教學組長):交通安全教學的及課務推動及協調。
六、其他委員:提供意見,協助學校推行交通安全教育並宣導擴大成效,以達到教育目標。
七、顧問:提供有關交通安全之建議事項。
陸、會議時間:
每學期開始及結束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柒、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組長: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