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教具室管理辦法
一、依據:本校校務計畫辦理。
二、為維護教具室之設備、器具及材料之管理特訂定本辦法。
三、因安全考量,上課時所需材料或器具應由指導老師親自依規定 辦理借
用手續,若領用易燃品或較危險之材料,請指導老師特別注意使用上
之安全。
四、教具室開放時間為:
早上8:30~下午15:30,任課教師若隨時有需求,請向教具室負責老師
(陳綠曼老師)借用。
五、借用教具請事先告知教具室負責老師,並說明借用的教具及使用班級。
教具借用期限以一週為原則,以利流通,歸還時,亦請親送教具室。
六、教具使用時,若有損壞,請告知總務主任、教具室負責老師、工友先生,
我們會儘快補充與修護。
七、每一項教具,都是學校同仁共享的教學資源,請大家視如己出,愛惜使
用,使之發揮最大效能。
八、本管理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